是可以的。
《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
(一)对象
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是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以下简称高校)录取但因同时依法应征入伍未到录取高校报到入学的学生(以下简称新生)。
(二)办理程序
1、由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征兵办(设在浠水县人武部军事科)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
2、县征兵办逐一告知新生有关政策,协助新生或受委托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3、县征兵办在新兵交接后5日内,汇总《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高校招生部门。对之后申请办理的,县征兵办在录取高校规定新生报到日期前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到高校招生部门。
4、高校收到相关材料后,依法审核,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高校备案,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至县征兵办。县征兵办收到上述材料后,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备案,并在1周内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三)退伍后入学
1、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重新报名参加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
2、新生退役入学时,原录取高校合并、撤销的,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批次且与高考当年录取分数线相近的高校入学;原报考专业撤销的,由录取高校安排转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四)其他
1、新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因身体原因被退回,可以持县征兵办证明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2、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可以在退役当年,如错过当年入学期间,可以顺延1年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
3、入伍后因政治原因或拒绝服兵役被部队退回、服役期间受到除名或开除军籍处分的,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所在部队有关部门负责通报县征兵办,并由县征兵办告知高校,高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
按照本人自愿报名、学校推荐、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大学生可以到所在地县(市、区)的相关部门处报名。也可以登录“全国征兵网”按照提示去报名。具体线下报名流程有:
1、初检办法:经武装部目测、了解合格后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
2、体检办法:对确定为预征对象在校大学生的体检工作,主要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并安排在体检的第一时间实施。
3、办理入伍手续。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应征公民接到入伍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办理转党(团)关系,领取被服等。在此期间,要十分注意安全,不远离驻地,随时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4、检疫复查。时间为新兵到部队3个月内。在此期间新兵要接受部队复查复审,如发现身体、政治、思想、文化等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
5、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6、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根据人民***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进行征兵。另根据国防部征兵事务办公室通知,全国征兵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标准进行了调整,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身高标准的调整,男青年的身高标准由162厘米以上,调整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的身高标准由160厘米以上,调整为158厘米以上,还规定了不同兵种新兵的身高限度。
二是体重标准的调整,对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三是视力标准的调整,除特殊要求的条件兵外,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学生报名应征的,右眼裸眼视力从4.8放宽到4.6,左眼裸眼视力从4.6放宽至4.5。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大学生当兵条件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