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看获奖
虽然观众和媒体在网络上对**的反响并不惊艳,但《潘金莲》从今年7月就开始各种拿奖。在国内外各大**节上的表现可谓相当的拉风,先后获得第64届圣塞巴斯蒂安国际**节最佳影片“金贝壳”奖,第41届多伦多国际**节“特别展映单元”奖,以及第53届台湾金马奖的多项提名,足以说明影片真正的实力。
三:看内容
《我不是潘金莲》有两条线,一条是李雪莲,一条是被她牵出的28个男人,许多人说李雪莲只是符号和引子,28个男人的“官场现形记”才是主旨,知著君倒觉得其中的信息量远不止这么单薄。李雪莲和28个男人都值得说道。
要想看懂一件事和一个人,首先要过过他的日子,住过他的家。冯小刚布了一盘大旗,把人物放置在全中国最尖锐的矛盾中,农村人际关系失衡、中国政治与中国官场、人情社会的淡漠与自私。无数次碰撞的荒诞化让每一个中国人在欢笑中体验胆寒的共鸣。
1、“坏乡村”的伦理危机与社群关系
“李雪莲是不是潘金莲这事,又比离婚真假的事大多了”“秦玉河这话又是当众说的,第二天就会传遍全县”
《潘金莲》把故事背景设在江西婺源,僻静逼塞的水乡,一众乡民,居于一隅,街坊邻居,交往甚密,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稍有不慎便弄的全村皆知,终日悠闲的大多数皆以三两成堆地议论他人为乐。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到了“乡土性”,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和相对封闭的生活方式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宗法关系与社交原则,他认为,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的过程中,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
小地方人,眼界与格局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限制,时代沿革,城乡关系畸变,带给他们的是身份认同危机和伦理道德怀疑,对伦理的恐惧效应远远大于法律的强制性。“人言”和偏执的伦理有时候是可以杀人的。
李雪莲就是典型中国乡村社群中一个普通的农妇,导演在拓展剧情、塑造人物、设计对白时不断地加入这样一种根深蒂固的伦理与社群思维。起初,李雪莲只是希望秦玉河承认离婚的真假,后来当众被说成是“潘金莲”在这样的社群背景下相当于毁了这个女人,旁白道:“李雪莲是不是潘金莲这事,又比离婚真假的事大多了”,这直接导致了李雪莲杀死丈夫、十年告状、最后寻死的极端念头。
2、女性主义的压制与延展
“你在跟我结婚的时候,你是处女吗?”
“我要是不去告状,他们还真以为把我给看死了呢”
传统男权信仰与道德偏执是对女性的压制,《潘金莲》李雪莲这个人物在**的前后(以十年前后为界)对女性主义的诠释是截然相反的。
李雪莲看似始终与强权社会不屈不挠的对抗,却没有看到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源所在,那就是对另一种强制性压迫的根本认同。“你在跟我结婚的时候,你是处女吗?”,女性的贞洁是男权统治的执念。?“你叫李雪莲,我怎么觉得你是潘金莲呢”,秦玉河的一句话决定了李雪莲屈辱的一生,直到片尾得知秦玉河之死对她最大的打击还是纠结在“永远说不清自己是谁”的结点上。用固化的贞洁观过度判定一个女人,不仅是男性,大部分女性同样如此。
后半部分表现女性主义的延展:
而《潘金莲》对女性尤其是男女权利关系的探讨并没有止步于此。影片后半部分,男性权利反转,所有的男人开始害怕李雪莲,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谨小慎微,坑蒙拐骗,竭尽万千丑态,倒是弱女子雪莲,口上说着:“我要是不去告状,他们还真以为把我给看死了呢”,内心渐渐变得冷静、强大、柔软起来。
结尾,几年后,暖黄的色调、柔软的阳光,李雪莲开起了一家不小的餐馆,雇佣了一个小伙子当伙计,老练地与各色男女食客打交道,俨然一副饭店老板的模样,遇见前任县长史惟闵也能够不计前嫌,热情招待,最后道出实情:当初假离婚是为了多要一个孩子。
至此,李雪莲这个角色得到升华,一个小农思想根深蒂固的女子,经历世间冷暖,放下了一生最大的屈辱,日子过得还不错,这是她的的胜利,同时也象征着女性思潮的崛起。
3、贯穿始终的荒诞性转移与二元论崩塌
“我就是听了牛的话。”“郑县长,搜查范围已经从我县扩大到周边三个县了……全都布控了我们的警力”
荒诞性转移
十年前,李雪莲因为不占理的“假离婚”自下而上层层上告,她是荒诞的核心;十年后,各级**因为怕李雪莲告状自上而下苦苦相求。从**院长王公道到市长马文彬,无不动之以情,好言相劝,到最后发展到全城戒备,围追堵截,这个时候,官场与官员是荒诞的核心。
荒诞性的转移与弥散,瘟疫一般传染了所有人,前前后后的折腾就像一场闹剧,凑巧的是,好像没有人是被迫的,也没有人是不合理的,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些矛盾的核心好像是不能被解决的。
刘震云先生曾说过这一点:写作写的不是自己懂的那部分,而是自己不懂的那部分。
**只是一种展现,进一步的思考与探讨需要观众与创作者一起来做。
二元论崩塌
县长和公安部门为了阻止李雪莲进京告状,两天两夜不睡觉;只要阻止李雪莲进京,庭长贾聪明能升官,赵大头的儿子能解决工作,被妖魔化了的李雪莲到底是大是小?官僚体制看似为“规矩”代言,大到等级分明,律法严苛,小到人代会上服务生整齐划一的倒水动作,如今为了一个李雪莲,搞得全县戒备,动用警力,这到底是规矩还是不规矩?
大与小、真与假、规矩与荒诞、高傲与卑微,所有的极端定义被含混在一起,大亦小,小亦大,真亦假,假亦真,没人对,也没人错。
秩序被戏弄,荒诞性能转移、西方哲学的二元论会崩塌让整部**成为一个“笑话”。
魔幻戏谑的外表裹挟着无奈与绝望,黑色幽默稀释了政治敏感,揭露人性的自私与善恶,就像黑暗中的手,试探着这个社会和民众的底线。刘震云曾认同自己的小说是一部“底线小说”,他说:“一般的话,幽默是不上不下的。探一下这个底线,你会发现:世界上所有的悲剧,是个喜剧;所有的喜剧,你仔细分析一定有悲凉的成分。”
4、国人的习惯——“绕”
“先打官司,证明这离婚是假的,然后再跟这个畜牲结回婚,然后再离婚。”
“李雪莲问题的性质,大家不是不知道,可为什么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出问题”
从叙事上看,《潘金莲》的剧情和对白在某些时候是纠缠不清的,简单的问题是被复杂化,放大了的。影片开头,李雪莲对法官王公道说之前跟前夫秦玉河假离婚,如今又要复婚再离婚。一席对话注定了接下来所有事情的“绕”。
后半部分马市长说“李雪莲问题的性质,大家不是不知道,可为什么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出问题”,这句话又道出了整件事情背后道理的“绕”。 这种“绕”不是故意的,而是来源于生活,一方面是中国人爱“绕”,另一方面是官员与平民的“绕”并不在一个频道上,那就是“绕”上加“绕”,这大概是当今中国**道路举步维艰的原因之一了。刘震云将“绕”放大到近乎荒唐,展示于荧幕,当李雪莲将她的状一桩桩摆在县长史惟闵面前时,雪莲是清楚的,县长是混乱的,甚至是厌烦却束手无策的。
各级官员纷纷愁眉不展,埋怨与一个“妇道人家”说不清,讲不明。
一系列兜兜转转,大动干戈之后李雪莲说:“我今年不告了,因为听了牛的话”,简单明了,反而没人信了,最后官员们用秦玉河的死来快刀斩乱麻,精明的统治阶级到头来用了最简单粗暴的方式,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这一切让人不禁联想到原著小说中第三章的标题:玩呢!
四:看制作
宏大的内容并未压缩制作的风头。《潘金莲》的声画设计可以说下足了功夫,导演的野心可见一斑。
1、导演化身说书人
要说点睛之笔,那一定是冯小刚担任的旁白。人物生世与境况的介绍、内心戏的表达、姓名符号化的过程、时间转场提示以及最后的解释行为动机,都由旁白来完成。
这种常见的**全知视角,采用宋代说书曲艺的方式让导演化身说书人,沙哑烟嗓与情感抽离一方面搭配清新淡雅的宋山水园画幅,另一方面直接诠释影片的情感主旨,既“喜剧的忧伤”。
客观陈述,娓娓道来,多了一分“大音希声”的冷峻与克制,看透人间冷暖的口吻倒与主人公李雪莲的一生颇有几分相似。局外人式讲述更映衬了不被理解的孤独。
2、多元画幅与画幅间的切换
《潘金莲》一共用了三种画幅,结尾是1:1.85,北京部分1:1,李雪莲家乡部分则用的是后期圆形遮罩,即圆形画幅,构图依旧是完整的,并且增添了更多的视觉感受。
冯导曾经说过拍圆画幅仅仅是因为好玩,那其中浑然天成的文人画气质我们就暂且称之为“巧合”吧。?
圆形画幅的视觉质感首当其冲**着人们的审美联想,水乡江西婺源的氤氲秀丽与特殊的圆形构图形成了一面面团扇与窗棂,风俗画的意味呼之欲出。
李雪莲身披斗笠,双眼迷离,随意定帧就是一幅流芳百世的人物肖像。
类似针孔的“窥探”视角,不仅展现着现代社会风俗还满足着特殊人群的**。
虽然是三画幅的转换,却一点也不出戏,通过美丽而巧妙的转场相连,甚至感觉不到变化。
知著君肯定冯导的《潘金莲》是一部难得的良心好片,拥有先锋性的内容端和技术端,触发了中国**新的发展空间,这些大胆的尝试与突破能全部建立在一个艺术与商业元素齐头并进的影片本体之上,并且节奏合适,意味深长,着实不易,不知为何需要动用“骂战”来登上话题的风口浪尖。
虽然营销目的已经达到,但知著君还是想说,冯导给王建林的信实在是不聪明,赢了眼球,输了口碑。网络与市场对于一个优秀导演的锐气是宽容的,但这种宽容度一定是有限的。
从网民在微博中的评论不难发现大多数“吃瓜群众”的态度
包括一些较为权威的公众号
获得关注的方式有很多,无论是出于愤怒还是另有隐情,作为公众人物,以招人厌恶的口吻发声,总是冒险的。当广大观众先入为主地因为讨厌导演而讨厌一部好片子,实在是得不偿失。
一部**的生命力缺不了精良走心的制作与智慧大气的导演。观众喜欢,自然会关注不是吗?
参考来源:知著网 covricuc
范冰冰饰演的李雪莲为了一个不成立的案件反复折腾,与二十八个形形**的男人打交道,而这二十八个男人很难界定就是好人或者坏人,而这二十八个男人代表着市井、官场、国家的社会规则!
所以这里通过李雪莲的社会地位和思想认识,给这个故事首先就铺上了悲剧色彩的结局——这一场告状,注定是失败的!
阶级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物的阶级性决定了告状的影响力。
《我不是潘金莲》片尾马市长问道:为什么李雪莲并不在理,各级官员也没有恶意,事情却弄成这个样子?
李雪莲的诉求,有占理的地方,也有不占理的地方。但这确实不是一个法律程序和仲裁调解能够解决的问题,法庭的判决也并不违反程序正义。那么问题出在哪?正如马市长所说,“各级官员都没有恶意”,但各级官员却都缺乏基本的“善意”,缺乏最低限度的道德敏感性。我所说的“善意”并不是让官员们都做圣母,在政治正确中妥协迁就,以身饲虎。相反,官员们“善意”的缺乏,恰恰在于他们不懂得分辨李雪莲的诉求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错误的,不懂得有针对性地对这些合理和错误做出具体的道德决断,而是抽象地把李雪莲当做一个**户来防。
李雪莲的故事可以分两个阶段,一个是“上诉”,一个是“**”。在“上诉”阶段,李雪莲并不占理,只是想占便宜却弄巧成拙;而在“**”阶段,李雪莲被秦玉河骂“潘金莲”起,她开始变成“小白菜”“秦香莲”,即便说不上有理,也确实一肚子委屈。在第一阶段,李雪莲向亲戚法官王公道“行贿”并坦承了自己假离婚是为了骗房子。本来,事情或许可以就在这里解决,也犯不上后面的折腾,只要王法官说一句:“假离婚是不对的,骗房子是不对的。你要为你的欺骗行为负责。”农村人普遍不懂法,但是认理,《秋菊打官司》里秋菊告状不为补偿金,只为讨得一个说法。如果李雪莲自知理亏,那么即便是继续上诉和**,也不会那么理直气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