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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上学上了上学期,下学期可以转学吗

  • 分类:知识学习
  • 更新时间:2024-12-22
  • 发布时间:2024-05-10 13:00:19
可以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1、要符合转学的条件,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学条件一般填写是父母工作调动,不在本区域居住,随父母工作转学。2、如果是转入私立学校,不受区域限制。3、转学前都需先办理学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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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

1、要符合转学的条件,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学条件一般填写是父母工作调动,不在本区域居住,随父母工作转学。

2、如果是转入私立学校,不受区域限制。

3、转学前都需先办理学生学籍,转学籍后再转学生,先考虑转入学校是否同意。

4、如果没有办理孩子学籍,转学更方便,不需要手续。

办事流程是: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扩展资料:

转学需要的材料详细清单:

(一)小学学生转学。

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手册、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格检查表。

(二)初中学生转学。

学籍卡片原件(原校须**一份留存)、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格检查表。共青团员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可一并随转。

(三)高中学生转学。

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表、体格检查表、会考成绩。共青团员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可一并随转。

(四)怎样办理借读手续。

申请在本市借读的外地学生,应持学生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开具的在当地就读有困难的证明(老家无监护人的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暂住证)、父母一方的就业证(务工证)、学生的原籍户口本、学生成绩册。

家长须持以上证明到所住管片学校申请入学。对确实有接收学生困难的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可由区教委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

人民网-转学需要规范、改革而非叫停

小学六年级可以转学吗

小学可以中途转学的,只要转入的学校同意接收,转出的学校同意转出,就可以办理转学手续。学生中途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需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原就读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予支持。

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学校密封后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一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如果想转学,先要联系好接收学校的关系,人家有位置,收取了你的孩子,会给家长一张转学联系表,上面写有“同意转入”并加盖新转入校公章,你要拿着它回原校也签字盖章,并从原校开取转学证明、学籍卡、少先队入队证明、健康卡及电子学籍卡等材料(电子学籍卡只在原校与新校在同一城市有效)。  

初小

初小全称为“初级小学”,是指小学一年级至四年级的教育阶段。读完四年级合格者,取得“初小”学历。在20世纪70年代,中国农村欠发达地区才普遍建立初级小学。不少地区的农村学校是“一所学校、一个老师、一个教室、一个班级”初级小学复式班。一名教师包揽了4个年级、所有课程。初小教育对于扫除文盲有重大意义。

高小

高小全称为“高级小学”,是指小学五年级、六年级被称为“高年级”。读完高小合格者,取得高小学历。1949年之前,中国的高级小学并不普遍。

完小

具备初级小学和高级小学的学校,称之为“完全小学”,简称“完小”。中国实行“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之后,建立农村完小,已经成为基本标准。县城及以上城市的小学普遍是完小,所以在20世纪60年代之后就不再作标记,而农村小学的完小仍然是教育普及程度的标志。

可以转学,转学具体流程:

1、?学生转学,须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到转出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2、其中,高中学生由外省(市、区)转入我省,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成长记录》档案、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由转入学校办理接收手续并报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3、按照外省学籍管理要求,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制订本办法。

第七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转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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