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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协议内未注明工资合法吗?

  • 分类:知识学习
  • 更新时间:2025-04-28
  • 发布时间:2024-05-10 08:35:12
培训协议不需要注明工资,未注明工资不违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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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协议不需要注明工资,未注明工资不违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现在很多公司都在说培训期间不合格就无薪?这样的规定合法吗?希望懂劳动合同法的人士能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培训协议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培训协议的法律效力内容具体如下:

1、公司组织员工培训,并和员工签培训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其实协议就相当于劳动合同的性质;

2、根据新劳动法规定,公司可以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但是不能收取培训费;

3、公司是可以与被组织的培训的员工签订有违约金的合同,但违约金太高,此不合法。

培训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培训条件或者提供培训机会,而劳动者承诺为单位服务一定时期的合同。其内容一般约定具体的培训内容、培训条件、服务期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教育机构签的培训协议合法吗?

岗位培训期不合格就无薪的做法,既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违背了社会公平。因为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后,同意进入公司开始培训之日起,就已经视为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服从公司的管理,开展岗位培训活动,虽然不是正常的劳动,但是也付出了时间和精力,理应得到报酬。

因此,岗前培训期一般属于劳动合同关系中的试用期,应当支付试用期工资,支付的工资标准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期间工资的80%。

同理,公司人力资源部以没有办理入职手续为由,不支付工资报酬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纠正。你是有权利获得这9天工资的。

公司在应届生毕业前就安排无薪培训,你觉得合理吗?

法律分析:合法的,教育合同是指教育机构与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而签订的有关实施教育教学行为或提供教育协作行为的协议,它包括人才培养合同和联合办学合同。教育合同是民法合同的一种,并具有目的公益性、主体特定性、标的智能性、形式附合性等特征。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教育合同亦由主体、内容、客体三方面要素构成。教育合同的产生有其客观必然性,市场经济、教育体制改革和相关法律制度是教育合同存在的基础。中国教育合同制度目前仍不完善,亟待制订专门的《教育合同条例》对教育合同实行有效的法律调整。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 二、 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公司的培训协议合法吗

我觉得不合理,虽然是去公司培训,但每位学生仍然帮公司做的事情,而且也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公司怎么说也应该给少量劳动报酬。一些理发店的学徒也是在一边培训,一边工作,人家一个月至少也有2000块钱,所以说无薪培训对于学生真的很不公平。有些公司还会以此为理由故意招揽学生前来培训,完成后也不安排工作,让学生做了一次免费工人,学生如果学到一些技能还算值得。

我作为应届生时公司是怎么培训的?

我学的是会计专业,毕业之前被学校安排到一家做账公司实习,尽管我没有任何经验,但我去实习仍然有1800块的工资。在公司工作有1对1的师傅教我怎么做账,自己也不用交培训费,大概培训了三个月公司就让我单独做账,后来底薪涨到3000,每做完一家公司的账就会有提成。

  我遇到过的无薪培训公司。

工作后几年,我曾经在找工作时遇到过无薪培训公司,当时公司负责人告诉我,由于是技术类工作,每位员工在上岗之前都要进行培训。本来要求员工交培训费,但培训费要1万多,负责人就让员工先不要拿工资,等培训通过上岗后从公司里面每个月扣一点。对于公司来说没有任何损失,但对于一个没有通过培训的员工来说浪费了几个月时间。时间就是金钱,没有金钱支柱,又有多少人支撑得下去?

  无薪培训适合于哪类人?

我觉得这类工作适合找工作不急,家庭条件比较好,对该工作比较有兴趣的人。但有些公司会拿着无薪培训欺骗员工,记住无薪培训时间最多6个月,超过这个时间基本上是骗子公司,让自己交培训费的公司最好不要去干。

法律分析:单纯的这个内部培训协议是合法的。如果不够3年就扣除你近2000元工资属于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得高于单位培训你的剩余费用。而且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单位没有根据协议给你涨工资,这个属于单位违约,既然单位违约你也就没有必要遵守这个三年之约,单位也就没有资格扣你工资了,把这个协议收好,这个是重要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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