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教师就应具有哪些品质,人们对这个问题是讨论了很多的。下面我整理收集了教师《爱弥儿》的读后感,欢迎阅读!
教师《爱弥儿》的读后感1卢梭在《爱弥尔》中主张儿童的教育应顺应自然,以儿童为本位。他在《爱弥尔》中开宗明义地说,“一切出于自然的创造者皆好,一经人手却变坏了。”卢梭认为教育遵循自然,顺应孩子的天性,不要对孩子横加干涉,把成人的思维强加在孩子身上,应该让孩子自由自在地成长。而社会对孩子任何的干涉,都会使孩子觉得不自由,不平等,甚至产生罪恶;任何违背自然的教育方式,都会导致孩子的畸形发展,产生严重的后果。因此,卢梭极力主张:在儿童的理解力尚未发达之前,要让儿童远离社会,回归自然,到自然环境中去看、去听,不接受世俗的影响。
这些儿童教育观,尽管历经三个世纪的恶的岁月交替,时代变更,而在知识日趋进步,思想不断更新的当今依然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和威力。经得起时代检验的才是真理,可见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观有着惊人的超前意识和恒久内涵。他的教育思想与其的行为、性格,尤其与他的政治主张和哲学观点有着密切的关系。他生**好自然,行为不拘,一生只受过两年正规教育,但他善于学习,与一些社会名流交往,深受影响,形成了自己的政治主张。他主张人本主义,要减轻人类的不平等,只有回归自然,服从自然的法则,脱离社会的约束。他教育遵循自然的著名思想,就是其社会政治和哲学观点的具体体现。
孩子是有思想的,这点我们要时刻切记。教育孩子的时候应该尽可能地尊重孩子的意愿,让他们自由地奔跑在原野上,尽情地哭笑打闹。回归自然,让孩子采天地之灵气,集日月之精华,这样培养出来的才是有灵性有个性的孩子。
卢梭认为,儿童并不是可以任意塑造和填充的容器,不是白板,而是有其固定法则的“自然的存在”。因此他主张教育应遵循儿童的自然本性,按照儿童自然发展的程序分阶段进行。而在他之前的英国大哲学家洛克曾主张,儿童就像一块白板,教育者可以任凭自己的意愿采用任何方式去塑造儿童。在这种儿童观下,教育就是重复训练,儿童被当作一个容器,由成人随意填充。这种儿童教育观对教育的影响十分巨大。在当今学前教育实际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这种影响。其实上述儿童教育误区的例子也是洛克教育观的流毒。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我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然教育观的重要性,充分挖掘孩子的天赋,让孩子的心贴近自然,让孩子在自由的空气中成长。
教师《爱弥儿》的读后感2《爱弥儿》是法国思想启蒙运动时期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的作品,针对当时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以及其法国种种**的社会状况,卢梭丝毫不畏惧地进行了无情的抨击与揭露。《爱弥儿》是世界上第一本小说体教育名著,这本著作正是卢梭讨伐法国封建教育思想的代表,它阐发了资产阶级的新的教育思想自然主义教育观。《爱弥儿》全书根据儿童的不同的年龄阶段应有的教育方法进行了划分,一共分为5卷,其中,他所阐释的自然主义教育目的观对后世的影响是巨大的,同时,这也正反映了法国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
《爱弥儿》的第一卷主要论述的是人出生到两岁,即婴儿时期的自然教育。这一卷的第一句就深深吸引了我,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我觉得这句话极其富有哲理,也恰恰体现了卢梭主张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人性本善紧接着,他指出了我们或受之于自然、或受之于人、或受之于事物的三种不同的教育对人在婴儿时期的重要影响,是教育给予了我们生来软弱却可以拥有的力量,给予了我们生来一无所有却可以得到的帮助,生来愚昧却可以具备的判断是非的能力。他倡导人性本善,强**育的价值,尊重人的自然本性,关注个人的价值和地位,他指出,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自然人,通过自然教育,保持人的自然本性,用善念阻止各种恶念的生成,这样便可以促成幸福的生活。他认为,身心能健康成长的婴儿应该是在四肢均无拘无束的状态下抚养起来的,而不是给予婴儿生长姿势的各种束缚。他极力要求摆脱封建教育对儿童身心发展所带来的摧残和束缚,要求教育务必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这正反映了资产阶级对教育的合理性要求。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关联非常密切,也只有具备了健全的身躯,才能够具备健全的精神,才能抵抗他必然要遭受的灾难。因而,在婴儿教育时期,要通过侧重关注婴儿身心健康的锻炼,适应儿童发展的天性。
《爱弥儿》的第二卷主要论述的是人2至12岁,即童年时期的自然教育。这一卷开始便指出从婴幼儿时期过渡到童年时期,是人生一大重要进步所在,在这一阶段,卢梭得出一个基本原理,即真正自由的人,只想他能够得到的东西,只做他喜欢做的事情。在文中,他也呼吁将这一原理应用于儿童的自然教育之中,以便源源不断地得出各种教育的方法。在对儿童时期的教育观念上,卢梭重视的并不是儿童使用的措辞,而是儿童给这些措辞的含意,他极不赞成家长教儿童说些虚伪的客气话,因为这些客气话从孩子的口中说出来几乎就会变味了,极有可能会把请求的语气说成了命令。在日常教育儿童的方式上,卢梭既反对过分严格的教育方式,也反对过分放任的教育方式,他所提倡的是洛克的一个重要原理,即用理性去教育孩子。卢梭坚信人性本善,我们应该要去尊重儿童,而不是急于对儿童所做出的行为做出或好或坏的评判,他坚持自然教育,倡导儿童应当让大自然先教导一段时间,然后我们再去接替,这样就可以避免我们的教育方法与自然在教法上相冲突。在童年时期,儿童并不能达到理智的程度,他们的智力仍然处在感性阶段,他们不能接受观念,只能接受形象,他们不具备判断的能力,即无法拥有真正意义上的记忆。因而,在童年时期,要通过侧重关注孩子感官的锻炼,适应儿童发展的天性。
《爱弥儿》的第三卷主要论述的是人12至15岁,即少年时期的自然教育。在这一阶段中,孩子从起初只有感觉到现在已开始有了观念,从起初只能用感官去感触到现在已开始能够进行了判断,个人的体力在迅速发展。由于智力的发展,孩子已经逐渐认识到时间的价值,他们懂得要把时间花费在有用的事物上,他们会自行提出一些问题,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卢梭指出,我们要做的是,看怎样能引起孩子的好奇心,就怎样去回答,而不要一味考虑怎样才能满足孩子的好奇心。在探索自然法则时,始终要从最普遍、最显著的现象开始探索。不能让孩子总是一味地按照别人说的话去做,因为除了他自己觉得对确实是有意义的事物以外,其他一切事物对他而言都是无益的。卢梭非常反对严格的纪律以及仅靠死记硬背的教学方法,他认为教育是一种从内在本性向外展开的活动,教育应该适应儿童的性格、能力,发展人的天赋与本性,使每个人的各种内在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因而,在少年教育时期,要通过侧重关注孩子智育的锻炼,适应儿童发展的天性。
《爱弥儿》的第四卷主要论述的是人15至20岁,即青年时期的自然教育。在这一阶段,人们处于一段艰难的叛逆期,人们的思想正在慢慢地走向成熟,人们要学会的是用自己的情感去约束想象力,用自己的理智去战胜偏见。卢梭坚信人的自然本性,认为人的一切欲念都是源自于人的感性,想象力决定的是他们发展的倾向,只要把自爱之心扩大到去爱别人,我们也就可以使自爱变为美德。人们的思维也终于开始进入了道德的境界,在进行德育的时候,道德教育的内容不应该是纯理论的东西,空洞的道德说教完全是纸上谈兵,但是我们可以去结合一些寓言故事或者哲学知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在于实践,要立足于实际生活中,这样才有利于良好道德情操的培育。在这一卷的最后一部分,卢梭还特别提到了对宗教的看法。他主张自然神教,上帝的概念是很模糊的',他指出,特别是在宗教问题上,人的偏见是压倒一切的。对于要培养孩子信什么宗教的问题上,卢梭批判了宗教的蒙昧主义,他坚持应该让孩子自己正确地运用他的理智去选择。因而,在青年教育时期,要通过侧重关注孩子德育的锻炼,适应儿童发展的天性。
《爱弥儿》的第五卷主要论述的是爱弥儿的未婚妻,即苏菲的教育,其中,特别强调了女子教育思想,即通过自然教育培养贤妻良母。苏菲在平凡的内心中拥有一种良好的天性,而她胜过其他女子的地方就在于她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她天性善良,但内心却常常很敏感,也正是这颗极其敏感的心,有时候会使她产生难以平静的想象。但是,对于别人的过失,她能够耐心地忍受,对于自己的过失,她更是能够乐于改正。除了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之外,苏菲对其它一切权利都是极端重视的。她不仅知道自己有权利,也知道要运用这个权利去评判男子的品行。在女子教育的过程中,懒惰和桀骜不驯是女子最危险的两个缺点,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形的发生,如果仅仅采取一般的教育方法的话,反而很容易使他们厌弃工作,而只知道玩乐。因此,女子的行为总是要受到舆论的约束,也正是由于她们养成了受约束的习惯,便使得女子必然形成了一种她终生都必须具备的品质,即温顺。女子常用艳丽的服饰和化妆品来装饰自己,却忽视了只要有美德,她就可以行使她的权利;只要有热心和才能,便可以养成一种审美的能力,进而欣赏美以及与之相联系的道德观念。
纵观全书,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观在《爱弥儿》的字里行间体现的淋漓尽致,极其富有内在意蕴,具有巨大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作为一名教育者,我的任务不仅仅是教授知识,这样只会泯灭孩子的好奇心,我要做的应该是竭力创造一个能够促进儿童自由、健康成长的适当的环境条件,通过对孩子的行为的细致的观察,然后对其不恰当的行为进行适当的诱导,而不是一味地强迫儿童去接受他人所特有的处世方法。此外,我们还要积极鼓励儿童置身于大自然中,去体现大自然的自然美,借此锻炼他们的独立,培养他们克服困难的毅力,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教师《爱弥儿》的读后感3“有人说,自然不过就是习惯罢了。这是什么意思呢?不是有一些强制养成的习惯永远也不能消灭天性的吗?举例来说,有一些被我们阻碍着不让垂直生长的植物,它们就具有这样的习性。自然生长的植物,虽然保持着人们强制它倾斜生长的方向,但是它们的液汁并不因此就改变原来的方向,而且,如果这种植物继续发育的话,他就能保持由习惯产生的习性,虽然这些习性对我们来说是最不自然的;但是,只要情况一改变,习惯就消失了,天性又回复过来。教育确实只不过是一种习惯而已。不是有一些人忘掉了他们所受的教育,另外一些人则保持了他们所受的教育吗?这种差别从什么地方产生的呢?如果是必须把自然这个名词只限用于适合天性的习惯,那么,我们就可以省的说这一番多余的话了。”——摘自《爱弥儿》
在我眼中,自然是自然,习惯是习惯,是两种不同的概念。自然是与生俱来的,从某种角度来说是不可改变的,就想《爱弥儿》中所举得例子,当植物拒绝所有束缚之后,它还是会回到原本的生长习惯,并不会因为某一阶段的改变而永久改变,亦或者说一个孩子就算是被遗弃了,但是他的血管里流的永远都是生父生母的血而不会因为环境或者其他的改变就遗失这一份血缘关系。而习惯是什么呢?习惯是积久养成的生活方式,仅仅是因为时间久了而自然而然形成的一种生活方式,从某种程度来说它是在包含在自然之中的,因为时间让习惯变成了自然,但是习惯不是自然,习惯是可以改变的,自然是不可以的。我们生下来并不是就是知晓一切的,我们是通过教育来认知我们周围的世界,所以教育对于我们来说不是自然,不是流淌在我们身体中的血而是一种后天养成的习惯。如果非要把自然等同于习惯,那么要在习惯前面加上一个限定词,那就是适合天性的,自然就是顺其自然符合人生长规律的,人生来具有没有后天习得的,那么适合天性的习惯自然而然就成了自然。
《爱弥儿》中说我们的一生要受三种教育,一种是受之与自然,一种是受之于人或是受之与事物。确实是这样,我们的才能和器官的内在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如何利用这种发展,是人的教育,我们所获得的经验,是事物的教育。每个人都是有着三种教育培养出来的。显然,这三种教育对我们来说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假如这三种教育很好的配合指导我们前进,那么我们算是收到了良好的教育,但倘若三种教育不一致,相互冲突那么他所受的教育将永远都不符合他本人的心意。三种教育中,只有人的教育是我们能够完完全全把握住的,但是时时有矛盾,事事有矛盾,有什么人能够对一个孩子周围所有的人的言语和行为通通都管得到呢?所以卢梭时时都在强调顺其自然,这突然让我感觉这种想法与中国道家的无为而治有一些相似之处。例如孩子遭受失败了,我们总是忧心地去安慰,甚至用礼品来安抚……许许多多的例证,从中虽然我们总是获得了一时的温馨,但是,纵观宏观与长远,遭受教训的总是自作聪明的人们自己。所以,所有的父母和老师,需要放下形式的呵护与关爱,当孩子们在自己自然的生活状态中遇到痛苦和烦恼时,不要以为贴心关怀就是爱,有时“作壁上观”,甚至“冷眼旁观”才是真正的爱,因为只有这样,才会让孩子懂得自然的道理,才会学会遵循自然的意志,才会成为一位遵循自然规律行事的人。
《爱弥儿》是我目前在大学所有读的书中最让我佩服的一本书,但是我个人感觉我对《爱弥儿》的理解还停留在字里行间的表面,还没有深入到其深处,这是一本值得珍藏细细研究的书,特别是对于即将成为教师的我们。作为教师的我们不能顾及到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方方面面,只希望我们能把作为教师的本分学校教育做好,才能对得起作为教师的良心。
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读朱自清的《背影》有感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早期的一篇极为有名的文章,也是现代文学史上散文的杰作。全文只有一千五百字,集中描写了一个片段,却感人至深,脍炙人口。过去,这篇散文曾长期选作教材,正如吴晗先生说的:“这篇短文被选为中学国文教材,在中学生心目中,朱自清三个字已经和《背影》成为不可分的一体了。”记的叶圣陶也讲过类似的话。一篇散文能够久久传诵,不被忘记,这决不是偶然的,它在艺术上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读《背影》后,给我的第一个感受是,作者着力表现了人间的至情——真挚的父子之情。这会总感情表现的细腻、真实、深刻。
《背影》写于1927年,记写了回忆中的父亲的背影。那是1917年的事情:祖母去世,父亲徐州烟酒公卖局长的差事也交卸了。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父亲送作者上火车北去。这事发生在作者二十岁的冬天。在那特定的场合下,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来,那背影就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使人不能忘怀。
父子间这种真挚的感情,作者表现得淋漓尽致。从不放心茶房而要自己去送;从捡定座位、千万叮嘱;从亲自去买橘子。都体现了父亲的爱。各种事情,都是极其平常的,极其琐细的,但从中表现出的感情,却是极其珍贵的,它使作者经久不能忘怀,读者读后,也不能不为之感动。
作者写的是一篇抒情散文,通过质朴的叙事来抒情。作者笔下的事物,都被感情的色彩所笼罩。它很不同于客观的叙述,而是用叙述做为抒情的工具。行文的字里行间,都流露了父子间的至情,这正是文章能感动读者的地方。虽是事过十年后的回忆,却都是按当时的情形叙述,在那种种细事中,处处透露了父亲爱惜儿子的心。父亲把二十岁的儿子仍然看成小孩子,而儿子却不太满意,处处认为父亲的行为“不太漂亮”,当时儿子不能理解父亲的一片深情。作者在如实记叙之中,加以点拨:“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我那时真是聪明的过分”。回忆之中,带有责备自己的意思,明白了当时不能体贴父亲心情的过失。这些地方,都增强了文章的抒情性和感染力。
作者能把感情表现得这么深切动人,是与他的深刻感受分不开的。如果作者没有这样的生活,没有这种体会,他决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来。当然,我们今天读起来,也许会以为作者的感情过于纤细缠绵,全文的基调过低沉,但这与作者当时的思想有关,也是时代使然。作者写家庭遭遇不幸后的父子离别,调子自然是低沉的;而就中也反映了当时的灰暗世态。而文中所表现的父子神情,则是淳朴的、健康的、自然的!那抒情的方法和技巧,则是高超的、娴熟的。这些多有可供我们学习
读《背影》后,给我的第二个 感受是,全篇用白描的手法,艺术技巧极为高超。
所谓“白描”,照我的理解,就是不借助比喻, 堆砌辞藻,以朴实的文字,把当时的情景再现于读者眼前。用鲁迅先生的话说,则是“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这是从白描的本质特征上说的。
全文集中描写的,是父亲的背影,所以“背影”二字,也是全文的题目,前后的叙述,都是必须交代的,是中间写背影的铺垫,如果没有种种不可少的交代,细这个特殊情况、特殊场合的背影就不清楚了。
要说父亲的背影,那是司空见惯的;但这次要写的,却不是平时常见的,而是特定场合下使作者极为感动的那一个背影。作者写了当时父亲的体态、穿着打扮,更主要地写了买橘子时穿过铁路的情形。“父亲是一个胖子,...... ”作者描绘父亲的背影,并不借助于什么修饰、陪衬之类,只把当时的情景再现于读者眼前。这种白描的文字,读起来清淡质朴,却情真味浓,蕴藏着一段深情。正所谓“于平淡中见神奇”。
《背影》中的情调是惨淡的、低沉的,作者白描的文字,也是极为素淡的,与全文的情调很和谐。但是,写橘子,特别加了浓烈的修饰语——“朱红的橘子”。这种不协调的朱红色,与全文的情调形成强烈的对比,当时是家遭遇不幸、父子离别,用这朱红色更衬托出全文的基调,增加了凄凉的色彩。作者白描的手段极高,用对比加强力量艺术效果,加强了文章的感染力。
在文章中,两次写父亲背影,用笔却一详一略,更见含蓄的力量。买橘子的背影,以白描的手法细细描绘;离别的一刹那的背影却是略写,只一句带过:“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 ,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这个背影,作者没有再加以描写,但那“走了几步,回过头来看我”,和“再三叮咛”,已把那舍不得和儿子分别的心情,为了谋生又不得不离去的苦况,活画出了。几笔之中,作者当时那种悲酸惆怅的心情,表现得含蓄而深沉。这都是作者文字的技巧和工夫。
读《背影》后,给我的第三个感受是,文章的语言朴素、简练。
叶圣陶认为,朱自清早期的散文,“都有点儿做作,太过于注重修辞,见不得那么自然。”到了后来,才全写口语,有了现代口语的韵味。这个看法,当然是对的,符合朱自清散文的实际。但是《背影》这篇早期的散文,语言却与其他有些不同,它没有做作之气,也不重修辞,而是用朴素自然的文字,表现了真切的内容。全文除了对父亲背影的描写外,全是叙事,叙述得清楚明白、自然恳切。全篇一千五百字,很少形容、修饰的东西,连生字难词都很少,回忆十年前的往事,老老实实的叙述,真情实感自然的流露出来。《背影》采用这样的语言,是由内容决定的,同时,作者用白描的手法,也决定了语言的朴素自然。我们读《背影》,能够明显的感到语言与《匆匆》、《荷塘月色》等的不同,它显示了朱自清早期散文的另一种文采和风格。
《背影》的语言很简练,细读全文,感到文字很干净,没有多余的话,,没有多余的字,文章写得精粹。比如,全文有四处记载了父亲的话,即:“不要紧,他们去不好!”“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走了,到那边来信!”“进去吧,里边没人。”并不是那天父亲只讲了这么几句话,而是这四句较为典型的代表了当时父亲的心情。作者惜墨如金,只用简单的几句话,就反映了当时父亲的体贴、爱怜、一一不舍之情,以少胜多,我们不仅体会了蕴含的意思,还仿佛听见了父亲当时的声音。就此一例,也能说明朱自清语言的简练、精粹。至于文章重的叙事、描写、抒情种种,语言都非常简洁,堪称散文中的典范。《背影》一文,是朱自清先生散文的代表作。我们虽不能用它代表朱自清散文的全部,却的确表现了他散文风格的一些重要方面。人们提到朱自清的散文,往往以《背影》为代表,这不是没有原因的。有人评论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时曾说,他的散文“风华从朴素出来,幽默从忠厚出来,腴厚从平淡出来”。这虽然是评论朱自清全部散文的话,但有些方面还是能在《背影》中得到印证。
这是我爸给我的
一个农村孩子,原来生活简朴,学习认真。考中大学后,见到同学们大手大脚,自己也慷慨起来,买这买那,不久便出现了才“财政危机”于是他便写信给乡下种地的父亲寄信要钱。信中只有三个字——“爸:钱儿。
父亲接信后十分着急,心怕儿子出了事。他放下锄头,也没敢跟孩儿他娘说就去借钱去了。终于奔波了一天,仅仅借到了500多元钱,便从村里来到县里的邮局,给儿子寄了钱,心里却十分惦记。
不久,儿子又来了信:爸~~~钱~钱不够。儿。又是仅仅几个字,父亲心里更是担心,这回他瞒着孩儿他妈骑着从邻居家借来的自行车来到了县里的医院,为了自己的儿子选择了卖血。医生从他的血管中抽出了许多血,他拿着钱出了医院。他晕晕的骑着自行车,似乎要晕倒了,可是为给儿子节省每一分钱,他没有坐车去,却仍骑着来时的自行车去了,烈日狠狠的照耀着他,他连续骑了8个多小时终于离儿子的学校不远了,可此时的他由于抽血过多而昏倒在路中央,正是这时一辆大货车驶来了~~~就这样躺在了血泊中。可是他不能死,因为前面就是儿子的学校了,他努力的向前爬,血迹脱出了20多米长,终于到了儿子的学校门前,他晕倒了!
此时周围围了很多人,他的儿子从外边玩了一夜,回来了,他挤进人群,他没想到哇,竟然是他的父亲!他痛哭着,而此时父亲以奄奄一息了!儿子退后两步,猛的磕了3个响头~~~~
后来他成为了赫赫有名的人物后,每当有人问起他,此时对自己成就的感受时,他都会说:这是我父亲给我的!
感悟是:每个人的思想中都有很严重的等级观念,所有人都会嘲笑地位低的那几个人,华丽衣服下的封建大家庭就是这样的一个内在现象,走向衰落是迟早的事。
写作思路:读后感写作围绕原文的内容加上自己的感悟,描述出自己心中的体验。
范文:
《红楼梦》第九回的题目是“恋风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顽童闹学堂”光看题目,就可以看到这一章的主要内容就讲的是贾宝玉和秦钟入了学堂后发生的事情,刚开始,宝玉还未进学堂之前分别向自己的父亲和信任的人告别,他的父亲非常生气,认为宝玉不学无术,不是一个读书的料,非常不看好宝玉去读书,在问道李贵宝玉整天都学了什么的时候李贵说宝玉只读了诗经,他的父亲便说诗经什么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先读四书五经。
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到在当时,想要为官执政,就必须参加科考,而科考的内容便是四书五经,在这里,我们不能说四书五经是没有用的,在当下,它仍然属于中华民族优秀的宝贵财富,在当时的地位也是非常高的,只是,曹雪芹在这里可能是想要讥讽封建社会的迂腐,所以我认为这句话中对四书五经是有贬义的。
在宝玉准备出发时他想到没有向黛玉告别,所以又去了黛玉房间,黛玉说为什么宝玉没有向宝钗告别,宝玉并没有说多余的话,便走了。
到了学堂以后,这一章中的重点来了,起嫌疑顽童闹学堂,因为秦钟和香菱多说了一句话,就被人造谣了,然后他们因为这件造谣的事情吵了起来,在其中我们可以发现,其实这个学堂设了跟没有设置一样,他们这些人来学堂并不是为了学习,而是为了交所谓的朋友,拓宽自己的交际圈,而且每个人的思想中都有很严重的等级观念,所有人都会嘲笑地位低的那几个人,华丽衣服下的封建大家庭就是这样的一个内在现象,走向衰落是迟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