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知识学习 > 最容易捡漏的一本大学

最容易捡漏的一本大学

  • 分类:知识学习
  • 更新时间:2025-04-05
  • 发布时间:2024-04-18 15:35:06
适合捡漏的一本好大学1、河南科技大学(农林类)最低录取线506最低位次1341512、河南农业大学(中外合作)最低录取线514最低位次1224963、燕山大学(波兰校区)最低录取线518最低位次1167124、东北石油大学最低录取线518最
内容详情

适合捡漏的一本好大学

1、河南科技大学(农林类)

最低录取线506

最低位次134151

2、河南农业大学(中外合作)

最低录取线514

最低位次122496

3、燕山大学(波兰校区)

最低录取线518

最低位次116712

4、东北石油大学

最低录取线518

最低位次116712

5、长江大学(较高收费)

最低录取线518

最低位次116712

6、河北科技大学

最低录取线518

最低位次116712

7、常州大学

最低录取线518

最低位次116712

8、辽宁科技大学(较高收费)

最低录取线518

最低位次116712

9、东华理工大学

最低录取线518

最低位次116712

10、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较高收费)

最低录取线518

最低位次116712

11、河南理工大学(中外合作)

最低录取线518

最低位次116712

12、中原工学院中原彼得保航空学院

最低录取线518

最低位次116712

13、中原工学院(软件类)

最低录取线518

最低位次116712

14、安阳工学院

最低录取线518

最低位次116712

15、洛阳理工学院

最低录取线518

最低位次116712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全国高等学校名单

长江大学2024考研招生人数

2022年长江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长江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简称市、区,下同)高等学 校招 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录取。

第二章?学校校名、校址和性质

第三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长江大学,英文全称为Yangtze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489),上级主管部门为 湖北 省教育厅。

荆州校区校址:湖北省荆州市(邮政编码:434023)

武汉校区校址:湖北省武汉市(邮政编码:430100)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五条?学校是国内“ 双一流 ”建设高校,是国家“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是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高校,是国家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调整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本科招生事项做出决策。

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部门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zszc.yangtzeu.edu.cn)或校园网(http://www.yangtze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联系及咨询电话:0716-8060550、8067167

电子邮箱:z**@yangtzeu.edu.cn

第四章?入学 考试 (考核)

第八条? 普通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湖北省中职类考生,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技能 高考 。

第九条? 学校组织对专升本各专业考生进行相关专业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自身办学条件、 毕业生 就业 和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审批。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艺术 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5%。预留计划的使用需经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研究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预留计划主要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在录取过程中,根据各省(市、区)的报考生源状况,重点向生源质量好、生源充足的省份倾斜。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学生报考多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 录取分数线 进行,根据考生填报我校 志愿 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凡根据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学校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第十四条? 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从高到低录取。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加分在分专业时同样适用。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填报有我校志愿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招办的投档规则执行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及专业的培养方向,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长江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九条? 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应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标准执行。此外,建筑类专业色盲受限;护理学专业身高低于1.56米受限。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全国不组织艺术类专业科目考试,认可各省联考成绩。对未设置联考的专业,我校认可其他同类本科高校相同专业合格成绩。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录取规则为:

①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80%、专业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依照其成绩折算办法以及投档规则执行,根据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 体育 类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省联考专业成绩(以下简称“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按文化分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依照其成绩折算办法以及投档规则执行,根据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七章? 新生 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学校对体检复查不合格者视体检结果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予以退回并报请有关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查究。

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学生、体育类学生、中职类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入其他类别专业 学习 ;定向就业招生学生、专升本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长江大学奖学金以及40余种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 学费 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按照国家政策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九条?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最低总学分,德、智、体、美、劳达到 毕业 要求时,准予毕业,由长江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 证书 ;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长江大学学士学位证 书 。

第八章?附 则

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长江大学录取分数线

2024年长江大学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400人左右(含拟接收推免生300人左右)。

长江大学于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原江汉石油学院的前身为1950年创办的北京石油工业专科学校,1978年开始举办普通本科教育,隶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从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划转湖北省管理;原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分别始建于1977年、1936年、1951年。

截至2023年5月,学校占地面积5118亩,校舍建筑面积112.7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3.1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9亿元,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有65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3107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33405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7132人,来华留学生500余人。

长江大学历史沿革

1950年,北京石油工业专科学校创办,系新中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石油学校。原校址在北京定福庄(现北京广播学院校址)。

1954年,学校更名为北京石油地质学校。

1965年,学校迁往大庆,易名大庆石油地质学校。

1972年,学校迁校荆州,改名为江汉石油地质学校。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改名为江汉石油学院。

2000年起,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划转湖北省管理。

2003年4月16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长江大学。

长江大学美术生录取分数线2023

2023年该学校分数线如下:

1、北京:本科批(普通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22分。

2、河北: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03分。

3、山西:本科一批B段(普通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94分。

4、湖北:本科批(普通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45分。

长江大学拟录取名单

长江大学美术生2023录取分数线为284分。

1、各类分数线。

舞蹈类:文284,术120,声乐类:文284,术136,器乐类:文284,术115,美术类:文284,术180(且其中两门科目不低于60分)。

2、开设专业。

开设的专业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

3、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Yangtze University),位于荆州市,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入选高校。

艺术生就业前景:

1、视觉艺术家。

视觉艺术家可以在广告、媒体、出版、**等行业找到就业机会。他们可以成为插画师、平面设计师、**特效师、动画师等。随着数字媒体的发展,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

2、设计师。

设计师可以在建筑、室内设计、产品设计、时尚设计等领域找到就业机会。他们可以成为建筑师、室内设计师、产品设计师、时装设计师等。创意和独特的设计能力是成功的关键。

3、表演艺术家。

表演艺术家可以进入剧院、**、电视、舞蹈、音乐等行业。他们可以成为演员、导演、编舞、歌手等。热爱表演并具备才华和专业能力是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

4、艺术教育者。

艺术生也可以选择从事艺术教育工作,如成为艺术老师、美术指导、艺术辅导员等。他们可以在中小学、大学、艺术培训机构等地工作,培养和指导学生的艺术才能。

以上数据来自高三网官网。

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及《长江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现将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一批)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4月29日。

本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不含推免生),待上级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情况审核无误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如在审核中发现以虚假信息报考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将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以研招网报考时所留通讯地址为准,如有修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考生,请及时联系待录取学院。请考生在领取录取通知书之前保持电话畅通。

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的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反映。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716-8060564,联系邮箱:3071643706@qq.com,地址: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213。

点击查看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