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5周半不可以读一年级,国家教育部规定幼升小想要6周岁才可以,家长不要拔苗助长,假如硬把孩子塞进小学一年级,孩子的认知能力还是略弱,会给孩子带来压力,如果孩子抗压能力不足还会导致孩子自卑,得不偿失。
市教育局制定的招生文件明确规定,必须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才能上小学,如违规招生,不予注册学籍。未满6周岁儿童能否注册学籍,只有等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学籍管理细则和相关规定后才能确定。
《义务教育法》第二条指出:“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这里并没有指出适龄儿童、少年就是六周岁。通观法律全文,使用更多的是“适龄儿童少年”,而非“六周岁”儿童。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不满一周岁的孩子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六岁的为幼儿,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为此,全国各地义务教育招生时都规定,年满六周岁的儿童方可入学,还有的地市规定,必须年满七周岁才能上小学,如郑州市等。
扩展资料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
1、做好学籍建立工作
认真做好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一生一号,不漏一人”。
要严肃处置中小学在校生无学籍情况,对属于违规招生和起始年级建籍工作疏漏造成的无学籍问题,要倒查追责;严格审核非小学一年级学生注册建籍。
2、提升学籍信息质量
要按照要求规范填报学籍信息,做到应填必填,加强信息核对,防范虚假、错误信息录入学籍档案。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处理转学、升学、休学、复学和信息更新等相关业务,防止因处理不及时引发问题学籍。
3、及时处理问题学籍
建立学籍时要进行省内查重。对问题学籍要及时提供佐证材料或作删除处理,严禁将省内查重未通过的问题学籍上交处理。
对于累积的问题学籍,要督促学校加快处理;对于双佐证问题学籍,要核实学生真实情况,若学生已实际不在校或身份信息已变化,应撤销已有佐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处理,避免影响学生考试升学。严禁将问题学籍拖延到毕业年级。
4、加强招生、转学工作管理
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8〕5号)精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坚决防范因违规招生引发的后期学籍建立方面的问题。
参考资料:
人民网-小学生不到6周岁不给建学籍,还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