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里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高校要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检查。
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自主招生新生及通过有关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新生进行资格复核。要组织专家组对艺术、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
新生复查,主要是核实档案,因为档案一般由原高中密封后交付毕业生由毕业生转交高校期间,密封有无破损,相关文件是否齐全。还有就是体检复查,特别是一些对视力有要求的专业。具体的要求不同学校有差别,以学校政策为准。
复查的规定: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法律分析:被大学录取之后是可以回学校复读的。具体建议如下:1、如果已经准备复读了,一般情况下建议不要填报高考志愿,以便将录取机会留给其他想上学的同学,这是一种美德。2、如果已填报了某所大学,而且高考录取通知书已经来了,又不想去就读,这是可以的,对来年复读报考基本没有影响。3、如果填报高考志愿后,没有按时去就读,对来年的影响是:如果复读后明年填报高考志愿“A大学某专业”,假设该专业只招收1名同学。假如和另外一名同学高考分数相同,而他是应届生,则会优先录取他,因为上一年高考被录取没有去就读,有记录在案。假如比另外一名同学高1分,还是会录取的,高考录取按照分数高低来的。4、正常情况下,同一分数,报考某大学某专业撞到的几率还是非常小的,可以忽略不计
法律依据:《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