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面试占比如下:
1、遴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70%。
2、选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70%。
3、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事业单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不进行笔试形式专业测试的岗位,专业测试与面试合并进行按百分计算,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专业测试与面试成绩×40%。因此,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是算总成绩之和,不单独看某一科目的考试成绩如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和事业单位选聘的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委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职(岗)位需求确定。
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公告公布网站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