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知识学习 >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 分类:知识学习
  • 更新时间:2025-04-05
  • 发布时间:2024-05-14 23:56:16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范文 ,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汤姆的案子输了,在第一次诉讼中,虽然很明显这是一
内容详情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范文 ,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汤姆的案子输了,在第一次诉讼中,虽然很明显这是一起冤案,当然这起案子也还有申诉的机会,只是即便申诉,最后的结局也逃不过一个输字,原因很简单,因为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社会环境下,汤姆作为黑人是无论如何都不被允许赢的——这就是法律,当时不成文的法律。

 只是,在那场官司中,诬陷汤姆且是作为赢家的白人鲍伯.尤厄尔同样也输了,而且不光和汤姆一样丢掉了性命,比起汤姆来说,他还输掉了信誉——梅科姆镇对这起案子非常关注,开庭那天,法庭上聚拢了大量的人群,有老人孩子,有白人黑人,还有作者及她的哥哥、朋友,人们目睹了案子审理的整个过程,并在其中明悟了这起案子的真相,所以作为赢家的鲍伯.尤厄尔最后得到的不再是人们的同情,而是深深的厌恶和鄙夷——他得到了一份工作随即又很快失去,并且他成为唯一一个因懒惰而被公共事业振兴署辞退的人,因此他极度愤愤不平,每次去领救济金都是骂骂咧咧,并且公开责骂汤姆的辩护律师,也就是作者的父亲阿蒂克斯,砸了他的饭碗(呵呵,我们是不能要求一个有人格缺陷的人明白事理的,就像他只能偏激地认为是阿蒂克斯砸了他的饭碗一样),并决定展开报复行动,然而最后却丧生其中。

 他赢了而后却输了,表面上看好像不太符合逻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里面一定有一个东西在真正评判着这一切,定下输赢,而那肯定不是明文的法律。

 另外关于鲍伯.尤厄尔死后出现的事情,一度让我陷入深深地思考,他是在夜晚尾随阿蒂克斯的两个孩子准备实施报复的路途中,在和孩子们进行搏斗的过程中,被作者眼中的邻居怪人拉德利用刀捅死的,而警官泰特以及除了阿蒂克斯以外的所有人都从始至终坚持说,他是弄巧成拙自己扑倒在尖刀上死亡的,当然最后阿蒂克斯也放弃了对此事真相的.追究,而选择站在了大家这一边。

 这样做对吗?就像阿蒂克斯先前说的,谁也没有权力隐瞒真相,或者说人们有权利知道真相,况且他也不想让孩子们因为此事从此头顶一片阴云而生活,他想做个非常正直的人,影响孩子们也去做这样的人,所以先前他是不允许自己和大家站在同一边的,而后能感觉出来,他陷入了迷茫并试图向大家靠拢——他像似要寻找有人能打气般“终于抬起了头”望向女儿并试探性地问她:“尤厄尔先生是自己倒在刀口上的,你能听明白吗?”聪慧的女儿跑过去,使劲拥抱他,亲吻他,并坚定地回答:“是的,我能理解”,并向他保证说:“泰特先生是对的。”接着阿蒂克斯还是有些不解地问:“怎么讲?”女儿反问了一句:“噢,如果是那样做,差不多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在文中寓意美好),不是吗?”之后阿蒂克斯认定了尤厄尔先生是被自己误杀的。至此所有的人其实都选择了隐瞒真相。

 这样做到底对吗?似乎是不对的,我和阿蒂克斯有同样的思维及顾虑,但是我又同样十分认同阿蒂克斯最后的选择,因为我终于慢慢看清楚了那个东西,那个一直在暗中默默评判这一切并能定下输赢的东西,它告诉我,这样做是对的,并且它可以让我坚定想法而不再质疑。

 它就是有着这样神奇的力量,在汤姆的案子败诉之后,依然可以让一切趋于公平,它就是人心。

 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藏有公平二字,只是或许迫于现实的压力,人心有时被严重压抑,但是它就像是星星之火,终究是要呈燎原之势,即便需要时间,哪怕是很长的时间。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1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一生中唯一的一篇长篇小说。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0字一

 知更鸟是给人类唱歌的鸟,它是纯真的,是无罪的。而很多时候,我们伤害甚至杀死了知更鸟。我看了并推荐给大家这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作者是美国的哈珀·李。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镇发生的故事。主人公是“我”—斯库特、“我”的哥哥杰姆和“我”的父亲阿蒂克斯。我们和父亲相依为命,在这个温馨而又充满了危机的小镇里经历了成长的考验。尤厄尔家的女儿勾引黑人青年汤姆·鲁宾逊,还栽赃陷害他。父亲阿蒂克斯执着的为黑人汤姆辩护,斯库特和杰姆遭到了众人的嘲笑,从最初的不理解到后来坚定地站在父亲的一边。最后,汤姆最终还是被判罪名成立,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从众原则:黑人代表着低贱和罪恶。为了报复,尤厄尔想杀了杰姆和斯库特,关键时刻,怪人阿瑟救了兄妹俩。

 书里还出现了其他非常有特点的人物,比如正直的泰勒法官、机智的泰特警官、古怪的杜博斯太太......亚历山德拉姑姑很刻薄,爱挑斯库特的毛病,但在她的内心深处是对家人们深厚的关爱;莫迪**喜欢种杜鹃花,做的糕点很好吃,是兄妹俩的老小孩儿朋友;隐藏起来的阿瑟·拉德利从开头就充满了神秘色彩,是被人们议论躲避的怪人,实际上他是那么真诚而又善良,一直默默地观察守护着兄妹俩......

 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社会的不公平之处:明明汤姆·鲁宾逊是被尤厄尔家陷害的,但是就因为他是黑人,尤厄尔家族是白人,所以法庭没有作出公正的审判。阿蒂克斯在法庭辩护时说道:前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曾经说过,一切人生来平等。然而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这种机构,就是法庭”,他不畏白人们的嘲讽、冷语甚至是威胁,坚定的勇敢的为汤姆辩护,虽然最终没有成功,但是他的辩护让人们真正去看待公平和正义,唤起了人们的“良心”。

 在我看书的过程中,忍不住问妈妈:“难道阿蒂克斯疯了吗?汤姆·鲁宾逊跟他没有丝毫关系,为什么阿蒂克斯要为他辩护?这不就是没事找事吗?”妈妈给我看了她写的这本书的读书笔记,给我讲了很多和冷漠有关的新闻,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突然就明白了,阿蒂克斯并不是多管闲事,反而很沉着、冷静、勇敢。他并不因为大家都对黑人冷漠,就从众地站在多数人那边。他为儿女们做了最好的榜样,他是一个真正的好人!

 就像书中说的那样“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我想这就是这本书告诉我的道理,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品质:勇敢,真诚,有信念;一个人应该怎么样去看待他人看待社会:尊重、理解,有良知。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0字二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0字三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

 我摩挲着泛着油墨味的书页,我仔细地揣摩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个符号里所蕴着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没有看过如此能够让我为每一个文字所颤抖的书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笔下,我看到了经济大萧条下的美国,我看到了在那个贫瘠的时代里所谓的“人权”,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个时代,大部分白人的心里,黑人就是如同他们肤色一般的存在。在洁白的他们眼中,黑人贪婪、低劣,他们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他们理所当然地将错误归咎到黑人身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善良的“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被诬陷之时,几乎所有人不等审判便已经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见,是杀死汤姆的那一把枪。

 书中的另一只“知更鸟”,是与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们将足不出户的拉德利描述成一个谋害双亲的“杀人犯”,在那扇吱嘎作响的百叶窗里,其实正闪着一双渴望与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见,是关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门。

 因为偏见,人们误解了最单纯的善良;因为偏见,人们拒绝相信事实的真相。偏见者高高在上发表着和平自由的言论,丝毫不觉自己的话语似子弹一般穿透一个个弱小的灵魂。在这中间,我看到了从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听到了为被偏见者发出的掷地有声的呐喊。“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这是来自律师阿迪克斯平静却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语。他是勇士,是敢于划破黑暗的勇士,执正义之利刃去刺穿偏见的屏障;他是父亲,是以身作则教导孩子们什么是勇敢的父亲,坚毅却又不失柔情。

 在这本书里,以孩子的视角出发,我看到了活在偏见中的人们有多么的可悲,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在这无边的黑暗中闪烁着的跳跃的光点,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笔,试图唤醒着人们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穿着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0字四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学无止境,可以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1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100字

 曾经有这么一句话“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生跟读过之后的人生,真的很不一样。”刚开始还不信,读着读着我信了,是真的。书中关于一个小镇,一家人,一个案子的记录,教会了我们最重要的两件事——勇敢和教养关于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阿蒂克斯在为汤姆辩护前,清楚大概率会败诉,但他遵从自己的内心,为了事实的真相和不公,站上了法庭。这就是勇敢。同样阿蒂克斯“以身着则”教会了孩子“勇敢”,如同他自己所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的时候,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杰姆和斯库特并没有用拳头去对抗班中同学的“流言蜚语”,像父亲教的那样,像绅士一样,昂首走在同学们的面前,忽视他们口中难听的词汇。

 其实勇敢的前提是“在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心”。凡事要对得起自己的心,你在心底都不认同自己的做法,就不可能勇敢地行动。生活中我们慢慢被社会大熔炉所融化,凡事差不多即可;过得去就行;别人都这么做,那我也这样做。我们随波逐流地生活着,慢慢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勇敢”也悄悄地出走。以后的生活工作各方面都问问自己,这样做你内心过得去吗?问心无愧,勇敢地做自己坚定的事,哪怕有千万人阻挡关于教养1、待人之道卡波妮是阿蒂克斯的“大管家”,她在日常的点滴生活中教会了孩子包容,如何待客。接受不同的做法,不去评判。“有些人不像我们这样吃饭,可是你不能在饭桌上给人家当面指出来。那孩子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随他便......”

 2、家人相处生活中,我们似乎常常把坏脾气留给家人。当我们和家人意见相左时,我们会开始质疑他们为何要如此对我们?为什么他们不理解我们的观点?亚历山德拉姑妈和斯库特就有这样深深的矛盾,姑妈希望斯库特穿裙子、做家务、不要总是在外野着。斯库特非常不满,但是阿蒂克斯告诉他“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但你不该也无法选择自己的家庭。无论你是否对家人心存感激,家人一直都是你的牵绊。而当你对家庭丧失感激之情时,会让你看上去很愚蠢。”2、学会包容不要去教别人如何做事,做人。强加给他人的观点和思想,终究只是你的主观臆断。要是我们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他人,就很难理解为什么他人会有如此“怪异”的行为。所以要想办法“穿进他人的鞋子中思考问题“,了解他们的所有背景和经历,理解他们怪异和不同的做法,这才是真正的包容。“在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你会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是好人”未来的人生路上,努力理解他人。相信哪怕曾经有过矛盾的敌人,也都是好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100字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

 我摩挲着泛着油墨味的书页,我仔细地揣摩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个符号里所蕴着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没有看过如此能够让我为每一个文字所颤抖的书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笔下,我看到了经济大萧条下的美国,我看到了在那个贫瘠的时代里所谓的“人权”,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个时代,大部分白人的心里,黑人就是如同他们肤色一般的存在。在洁白的他们眼中,黑人贪婪、低劣,他们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他们理所当然地将错误归咎到黑人身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善良的“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被诬陷之时,几乎所有人不等审判便已经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见,是杀死汤姆的那一把枪。

 书中的另一只“知更鸟”,是与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们将足不出户的拉德利描述成一个谋害双亲的“杀人犯”,在那扇吱嘎作响的百叶窗里,其实正闪着一双渴望与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见,是关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门。

 因为偏见,人们误解了最单纯的善良;因为偏见,人们拒绝相信事实的真相。偏见者高高在上发表着和平自由的言论,丝毫不觉自己的话语似子弹一般穿透一个个弱小的灵魂。在这中间,我看到了从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听到了为被偏见者发出的掷地有声的呐喊。“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这是来自律师阿迪克斯平静却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语。他是勇士,是敢于划破黑暗的勇士,执正义之利刃去刺穿偏见的屏障;他是父亲,是以身作则教导孩子们什么是勇敢的父亲,坚毅却又不失柔情。

 在这本书里,以孩子的视角出发,我看到了活在偏见中的人们有多么的可悲,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在这无边的黑暗中闪烁着的跳跃的光点,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笔,试图唤醒着人们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穿着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1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它以一个小女孩的口吻,叙述了一位白人律师为一个被指控**白人少女的黑人进行辩护的故事,主题涉及种族歧视与滥判无辜。书名中的知更鸟极具象征意义,它代表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

 感谢百度百科。

 我在读这本书之前,没有了解到任何有关这本书的信息。在案情还未正式描述之前,我以为这本书属于《爱的教育》那一类。成长中的小孩斯洛特和杰姆,以及他们的朋友迪尔,在睿智的父亲阿迪克斯的教导下快乐成长,读着很暖心。

 可惜并非如此。

 现实很残酷,我在阅读时想得最多的是“歧视”的问题。先说我自己的经历,从小我就知道歧视别人是不对的,但是后来才发现根本不可避免。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在学校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则,谁把书包放在椅子上,这个位置就是谁的,俗称:“占位。”一次,我和同学在食堂占了两个相邻的位置,等我端了饭回来,一个金发的外国人坐在同学的位子上,把书包直接扔在地上。当然这只是简略地描述,但本来我接触过的外国人就不多,学校里的外国学生不只行为散漫无礼,而且经常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给我一种外国人很没礼貌的感觉。

 这属于偏见,但是很神奇,我明知道这是偏见,不能一棒子打死一群人,可是到现在仍然很排斥他们。

 第二个例子。我做**的时候,会不自觉看不起同事。明明自己年纪小,经验不足,应该多向别人学习。但是一想到自己学历比他们高,就觉得高人一等。我天生高傲,却又自知不对,常常自责。

 所以很感激遇到《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使我对这些事有了些别的看法。

 歧视往往来源于不了解。梅科姆镇子里白人和黑人分开居住,在白人的印象里,黑鬼会打架滋事,会干出**这种事,他们的行为早就由基因决定。当所有白人都秉持这一观点时,在法庭里便不会有黑人胜诉。但是对于在黑人保姆下呵护长大的孩子们,对于和黑人们愉快相处的多尔弗斯先生来说,黑人并没有什么令人嫌恶的地方。

 当歧视者占大多数时,歧视俨然成了一种社会风气。杜博斯太太刚开始看上去可恶,她在孩子面前侮辱帮黑人辩护的阿迪克斯,说他们思想不干净。但她去世后,在阿迪克斯的叙述中,我才发现了她的勇敢,那时我想,如果一个人因为从小的环境与教育,认识不到他的行为是不对的,那我们该如何去评价她?单一个字“好”或“坏”肯定是不行的。

 阿迪克斯在陪审团面前的话道出了案件的原罪:“我说主要证人有罪……她没有犯法律上的罪,她只不过打破了一条由来已久的严峻的社会准则……她是白人,却引诱一个黑人。她做了一件在我们的社会里可耻得说不出口的事情:吻一个黑人。”梅耶拉诬陷黑人汤姆的原因被一语道破:她后来不敢相信自己打破了这条社会准则,所以愿意配合父亲,想把汤姆置于死地。原来种族歧视,不只是对黑人的不公平,也是对白人的一种限制。

 虽然歧视没未被打破,正义没有战胜邪恶,但是我们还是隐隐看出了一丝希望。陪审团犹豫不决,尤厄尔身败名裂,汤姆的妻子仍然有人帮助……我相信,一切会朝好的方面发展。

 阿迪克斯的话引人深思:“有的人比别人聪明,有的人有更多机会,有的男人比别的男人会赚钱,有的女人比别的女人会做蛋糕,一言以蔽之,有的人的天赋是大多数人所望尘莫及的。在这个意义上,不是所有的人都平等……但是,在这个国度里,在一个方面,所有的人都生而平等。有一个人类机构能够使一个穷汉与洛克菲勒平等,一个笨伯与爱因斯坦平等,一个愚昧无知的人与任何一个大学校长平等。这个人类机构是什么?先生们,它就是法庭……”歧视不可避免,不过只要大环境是相对公平的,个人做不到一视同仁又如何呢?

 而且人人都是向往公平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1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不,我们不会胜利,一百年来从来都没有过的。 ―――题记

 人之所以呼吸是因为逼不得已,读书也是这样。看这本书是在2016年的1月,然而作者哈勃李去世是在2月份,很庆幸能够早早的读它。

 小说反映了大萧条背景下美国民众的普通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与歧视。这些偏见让无辜的人遭受莫须有的灾难,黑人罗宾逊成为这种偏见的牺牲品。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良心责任与仁慈的光芒。他积极地为黑人辩护,总是知道自己必败无疑,但他依旧选择正义。令无数的人为他站立,鼓掌,欢呼。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只有违背良心的准则可以不遵守

 是的,主人公用实际行动告诉孩子们做人应有的品质和精神。不应该因为别人的偏见就放弃和退缩,他用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坚持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

 武力不是拿来炫耀的

 他告诉孩子们,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 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主人公的女儿)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都能做一个美好的人。

 其实,我们的社会还是有些差劲的,生活中随处可见“世风日下”的不正义现象。比如公交车上的乘客目睹小偷“ 肆意妄为的工作”却无动于衷,路遇摔倒老人急忙退避三舍,你往我的奶粉里加点三聚氰胺,我往你的酸奶里放两双皮鞋...在义与利面前,人们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利。没办法,现实总不会像歌词唱的那么好听。

 有种善良叫做正义,需要人们的维护。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

 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点击查看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