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面试
基本信息译 名 终极面试/血聘(港)/考试
◎片 名 Exam
◎年 代 2009
◎国 家 英国
◎类 别 惊悚
◎语 言 英语
◎字 幕 中英双字
◎IMDB评分 6.9/10 (133 votes)
◎文件格式 XviD + MP3
◎视频尺寸 624 x 272
◎文件大小 1CD 49 x 15MB
◎片 长 101 Mins
上映/发行日期国家/地区上映/发行日期(细节)
英国 UK 2009年6月......(Edinburgh Film Festival)
英国 UK 2009年9月......(Raindance Film Festival)
美国 USA 2009年11月6日......(American Film Market)
角色演员 备注
White 卢克·梅伯利/Luke Mab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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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wn 吉米·米斯特雷/Jimi Mi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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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igilator 科林·萨尔蒙/Colin Sal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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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nde Nathalie Cox ----
Brunette Pollyanna McIntosh ----
Chinese 嘉玛·陈 ----
Guard Chris Carey ----
Black Chukwudi Iwuji ----
Deaf 约翰·劳埃德·菲林厄姆/John
Lloyd Fillingham ----
Dark Adar Beck ----
职员表
制作人:斯图尔特·哈泽尔丁/StuartHazeldine;Chris Jones;格莱斯·乌文/Gareth Unwin
导演:斯图尔特·哈泽尔丁/StuartHazeldine
副导演(助理):Jordan Kotras;格莱斯·乌文/GarethUnwin
编剧:Simon Garrity;斯图尔特·哈泽尔丁/StuartHazeldine
摄影:Tim Wooster 配乐:Stephen Barton;MatthewCracknell
剪辑:Mark Talbot-Butler 选角导演:Emma Style 艺术指导:Patrick Bill 美术设计:Jason LeeEtienne
服装设计:Rebecca Gore 视觉特效:Russ Wharton剧情简介
对于现在的人来说,每个人一生之中总要经过大大小小的几场面试。面试是给自己机会,扭转生活方向的重要一步,因此,面试者与面试官既要坦诚相见,互相依赖,又要斗智斗勇,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于是,就有这么一部英国**,告诫你面试是如此不简单,如此于表面的平静下暗含惊心动魄、人心善恶、世态炎凉。 [1] 这部**就是《终极面试》[2],是一部悬疑推理气氛极重的**。从8名应聘者通过重重考验,踏进最后的考场开始,就注定面试内容不会简单。一家背景神秘的国际大企业招聘人材,8位晋身最后面试的精英,获安排在一间没有窗户的密闭房间进行终极比拼。在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门口站一名面无表情的保安,房内有8张桌椅,桌上各有一份试卷及一支铅笔,面前是一堵装上单向镜的墙壁,房间四处有闭路电视监控,唯一的房门由佩枪警卫把守。
首先面试官讲述面试的要求:
"There's no law in this room but our
law,
and the only rules here are our rules.
there's one question before you,
and one answer is required.
If you try to communicate with myself,or
the guard,
you'll be disqualified.
If you spoil your paper,intentionally or
accidentally,
you'll be disqualified.
If you choose to leave this room for any
reason,
you'll be disqualified.
Any questions?"
意译如下:
“在这个房间里没有法律,有的只是我们的规则。
在你的面前有一个问题,你需要给出一个答案。
如果你试图与我交流(在影片中即为对摄像头讲话)或与保安交流,
你将被取消资格。
如果你有意或无意的损毁你的考卷,
你将被取消资格。
如果你因为任何原因离开这个房间,
你将被取消资格。
有问题么?”
监考官讲解面试规则后,随即启动倒数计时器,离开房间。8名求职者翻开试卷,发现竟是白纸一张!结束时间愈来愈近,要争取获聘,就要用尽一切方法。
面对如此奇怪的考试,苦思不得其解的面试者决定合作,共同找出答案。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困难的加剧,人性中的信任、正义与道德观在利益面前纷纷**,尽管他们对这场面试的答案仍然不得其解,却在这个2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内玩起了尔虞我诈的背叛游戏。事态逐渐失控,有人置他人生死于不顾,有人以怨报德,有人被撕裂了一直牢牢伪装着的坚强外表,导致精神走向崩溃。这场面试之残酷本质经纬毕露,它似毒蛇般缠住了这群原本自信满满的应聘者。
第一个淘汰的人是唯一的亚裔,广东话,大概是按照香港同胞形象设计,她秉承了中华民族勤奋好学刻苦认真的优良传统,打算在白纸上写下一整篇庄严肃穆的自荐书。写下第一行字后便被驱逐,此时大概是77分钟。后来,应聘者由此推出,要求中所谓的涂画考卷不一定是画花,而是根本不能有任何书写痕迹。
之后影片主角之一,姑且称作White,在整场面试中都起着推动者和组织者的角色,如果真的是群面,大概真的会脱颖而出。他说出一个重点,即关键不是HR说了什么,而是他没说什么;亦即所有未被禁止的行为都是被允许的。由此,剩下的七个人可以站立走动说话甚至破坏房间中一切,当然,也可以互相残杀。
然后,主角们做出了第一个推测,纸上的字也许不是肉眼可见而是光显的,所以他们试了很多种方法,包括正常的灯,应急灯等。之后第二个推测,是否是铅笔画阴影之类的显示,再次推翻。第三个推测,水显,推翻。第四个推测,纸张照相显影,假设防火喷头中喷出的是显影液,而应急灯光则是暗室环境,最吸引人的推测,可惜结果还是失败。
这时,Brunette被White坑害,烧掉了自己的考卷,失去资格,此时为四十分钟,还剩六人。之后,White又诱导Deaf撕掉自己的考卷,失去资格,此时为三十四分钟左右,Deaf大概是与爱情片《亚当》中男主角相似的亚斯伯格自闭症患者,或者说是比《The Big Bang Theory》中Sheldon更严重的多的天才型交流障碍。Black崇尚合作对White的行为忍无可忍,一拳击昏,绑了起来。29分钟时White破伤风发作,昏迷进而抽搐,急需服药治疗。
曾当过兵的Brown猜测一切是场游戏,而剩下人中有HR安插的内部间谍,遂拷问学心理的Dark,居然发现Dark是该招人企业旗下的在职员工。正当Dark答应说出真相时,White病情加重,为救White,Dark与摄像头交流,被逐出房间,取消资格。Blonde终于找出药,救了White。
之后,White终于说出了自己对问题和答案的理解——问题就是他们八个人,而答案就是只有一个人能留下,按照White的想法他们必须用尽手段,直到只剩下一人。这一想法把在场应聘者都雷倒了,但是他们马上陷入一场关于保安配枪的争夺战,White最终胜利。在枪的逼迫下Brown主动退出,Blonde在退出时耍了个小手段,结果却反倒使Black中枪,二人皆以为Black身亡,此时计时器到点,而屋中还剩二人,White渴望与幕后人交谈却被逐出,原来在三十五分钟时,Deaf曾对计时器做了手脚,把时间播快。于是,只剩下Blonde一人。
自然,在愈来愈接近谜底的辰光总要出现一位“救世主”,聪慧、机敏、无私,富有同情心,好以此在关键时刻救赎所有人的灵魂。最后,Blonde灵光闪现(不得不说这个结果安排的巧合性太强),用Deaf遗留下的眼镜和灯罩的玻璃碎片自制放大镜,在考卷上找到如下字样 "question 1",再回忆起开始的考试要求,提的问题只有一个,那便是前面引用的考试要求的最后一句话,"Any questions?"所以这场面试的唯一答案便是"No."(即没有问题,因为quesion后面是空白)而最后我们也终于发现,Deaf便是整个公司的幕后老大,所选的人便是Deaf的助手。
结局,Black并没有死,子弹中含有该药物公司最新研制出的神奇胶囊,rapid cell regeneration,即给人超强杀毒自愈能力的药,让Black获得了新生。而Blonde欣然接受了这一份工作。
尽管这种模式的影片在盛行推理风潮的日本并不鲜见,但英国人以它独特的凝重、冷冽阐述了一场有趣味又非常引人入胜的残酷面试。尽管设计这场面试的幕后老板是基于一个美好的初衷,然而折射出的丑陋面与光辉点却不相上下。可见,《终极面试》在警醒众人,具备良知是很重要的,但光有良知是远远不够的,在如此险恶的生存环境中,必须还得有竞争实力,施展才能,方能迈向成功。否则,不是沦为任人宰割的羔羊,就是变成不择手段的恶人,这两样均不可取.
作者 | 一里团队
虽然相比法律博士(Juris Doctor,J.D.)申请者,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s, LL.M.)申请者不必面对法学院入学考试(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LSAT)的考验,但诸如托福等语言标准化考试仍是大多数LL.M.申请者绕不开的法学院敲门砖。
那么T25美国法学院LL.M.项目的官方态度对于托福分数有怎样的要求呢?雅思是否能被接受呢?抑或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可以豁免语言成绩的要求呢?又该如何看待法学院给出的语言成绩要求呢?就让一里通过本篇满怀诚意和干货的6000字长文来解答上述这些问题吧。
通过该图表,可以最直观地看到T25美国法学院LL.M.项目的语言要求汇总。而在下文中,我们会针对每一所院校的语言要求及语言豁免条件进行单独分析。
了解各法学院要求的语言成绩以后,申请者们肯定会思考一个问题:未能达到法学院的要求是否完全就没机会了呢?其实除了个别院校明确指出低于语言成绩最低要求就自动拒绝之外(比如芝加哥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School)),大多数情况下即使申请者的语言成绩没有达到上述最低标准,招生官仍然会接受申请。
事实上也有许多未到最低要求而收到录取的案例。通常来说随着法学院的排名越往下,实际录取的语言成绩与官方最低语言成绩要求的差距将越来越大。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类申请者在对比其他满足语言成绩最低要求的申请者时,会存在一定的劣势。这就使得申请者需要在其他方面做出努力加强自己在英语能力上的表现,尽可能打消招生官的顾虑。可以努力的方面有很多,诸如在个人陈述中阐明为什么语言考试不能很好地体现英语能力,或者请雇主或老师在推荐信中展现你的英语能力,又或者在简历中表现出哪些过往经历和成就展现了合格的英语能力等。
此外,如果托福没能达到最低要求,即使在申请截止日已过的情况下,一里仍建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继续报考语言考试,在考取更高的分数后将新的成绩更新给法学院,将有利于提高最后的录取成功率。
耶鲁法学院(Yale Law School)官方声明中对于托福成绩的要求是至少100分,并表示不能使用雅思成绩替代托福成绩。
如果申请者的本科学位或第一法学位是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加拿大、新加坡的院校完成的,并且授课语言是英语,就可以向校方申请语言要求的豁免。
斯坦福法学院(Stanford Law School)的课程学习与相关学术活动要求学生具备流利的英语写作和语言沟通能力,因此官方声明中对于托福成绩的要求是至少100分。
如果之前在英语授课的机构学习过或是在工作中广泛地使用英语,申请者可以申请语言要求的豁免。通常豁免会授予那些在英语环境下学习或工作超过2年的申请者。
如果申请豁免,则需要提供一封正式的豁免申请信,并附带一系列能够证明申请者语言能力的材料,比如来自雇主的推荐信或是以英文发表的刊物文章。
如果招生官认为申请者的英语不够流利,作为录取的条件之一,申请者可能被建议或要求在LL.M.正式上课之前,参与英语培训课程。该课程为期6周,通常在7月上旬开课。更多相关资讯,可以参考斯坦福的外国学生英语课程(English for Foreign Students program)。
哈佛法学院(Harvard Law School)官方要求托福总分应不低于100分,其他小项分数不应低于25分,并表示不能使用雅思成绩替代托福成绩。
如果申请者拥有至少连续两年在纯英语授课的全日制大学接受教育的经历,则可以申请托福要求豁免。豁免并不是自动给予的,而是需要在线上申请的时候提出豁免申请。
就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之前,申请者需要展现出足够的英语沟通能力。这要求申请者需要提供托福总分至少104分的成绩,或是雅思总分至少7.0的成绩(各小项不低于7.0分)。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对于语言成绩的要求非常严格。如果申请者语言成绩没有达到上述标准,申请将自动被拒绝并不会再做考虑。
如果申请者希望申请语言要求豁免,则需要满足下列任何条件之一:
· 申请者母语是英语,并且在英语国家接受了大学程度的英语授课的法律教育。
· 在过去5年里,曾在美国、英国、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英语授课大学)、南非(英语授课大学),作为全日制学生接受了至少一学年(9个月)的英语授课法律学术教育。
· 申请者母语不是英语,但是在印度、巴基斯坦、菲律宾、香港或新加坡接受了大学程度的英语授课法律教育,并提供所在大学英文授课的官方证明。
此外,如果申请者不符合上述条件,也不希望提供语言考试成绩,则可以在个人陈述里附上相关语言能力的解释,该解释将被纳入招生官审核的考量之内。
哥伦比亚法学院(Columbia Law School)官方声明对于托福的总分要求是至少105分,在阅读和听力小项中至少26分,而在口语和写作小项中至少24分。哥伦比亚法学院表示不能使用雅思成绩替代托福成绩。
申请者需要展现其具备足够优秀的英语能力才能被授予豁免,比如说申请者的母语是英语,或者申请者的本科教育的授课语言是纯英语。如果需要申请豁免,申请者需要给哥伦比亚法学院发送邮件,附上认为自己可以获得豁免的原因以及简历。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以往经验通常总体很少的申请者会获得豁免,因此建议申请者在申请之前就做好被拒绝豁免的准备,并且留出足够多的时间备考托福,避免在豁免被拒绝之后没有充分的时间考出托福成绩,因而影响申请节奏。
纽约大学法学院(New York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接受托福和雅思成绩。托福的要求为总分至少100分,在阅读和听力小项中至少26分,而在口语和写作小项中至少22分。
雅思要求总分至少7.0分,在阅读和听力小项中至少7.5分,而在口语和写作小项中至少7.0分。
此外纽约大学法学院还表示有时候仅提供语言成绩并不能完全体现申请者的语言能力,因此有时候申请者会被要求参加面试,通常此类面试会在申请者的国家进行。
如果申请者在英语国家的英语授课院校获得第一法学位或其他进阶学位,则不需要必须提供托福或雅思成绩,但法学院招生委员会保留要求申请者提供语言成绩的权利。
参与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Law School)的LL.M.项目需要具备合格的英语能力,包括快速理解地道的英文表达、能够使用文本和口头语言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表示没有最低分数要求,但通常需要总分至少100分的托福成绩,各小分不低于23分。雅思成绩需要总分至少7.0分,各小分不低于7.0分。
如果希望申请语言要求豁免,申请者需要向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提交申请,主要的信息包括第一法学位的毕业院校、母语、英语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在英语系国家生活时间、参与英语相关项目等)等。
如果申请者认为自己的语言成绩不符合自己的实际英语水平,则可以考虑参加额外的「InitialView」面试。这不是申请的必需要求,并且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参加「InitialView」是作为语言标准化考试的额外支持,而不是替代品。
密歇根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Michigan Law School)官方表示接受的LL.M.学生在英语的听说读写方面都应当具备出色的能力。对于托福的要求是总分至少100分,而对于雅思的要求是总分至少7.0分。
此外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强调以上的语言成绩是最低要求,通常入学生的语言成绩都普遍要高于这个分数。
能够获得语言要求豁免的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澳大利亚、加拿大(除魁北克地区)、新西兰、爱尔兰、英国、美国的公民。
· 在上述国家中,完成至少3年以上的高等教育。
如果申请者希望在自己的语言成绩之外做一个补充,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接受「InitialView」的面试结果作为参考。通过这项额外的面试,招生官可以更多了解申请者的背景和未来目标,以及了解申请者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UC Berkeley School of Law)官方表示对于托福的要求是总分至少100分,而对于雅思的要求是总分至少7.0分。
符合下面任何一项条件的申请者,可以申请英语要求豁免:
· 以全日制学生的身份在美国的大学至少进修过一个学年,并且GPA在3.0或B以上。
· 从只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大学获得学位。
· 英语为母语。
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Virginia School of Law)对于托福总分没有明确写明,但其标注了各小项的最低要求:阅读和听力小项至少26分,口语小项至少22分,写作小项至少为24分。如果把每个小项加起来,总分要求不低于98分。
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也接受雅思成绩,但是相对于托福的要求要高一些,即雅思每一小项都不能低于7.5分。
只有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英语地区)、新西兰、英国并且母语为英语的申请者或来自南非(上过英语授课大学)的申请者可以申请语言要求豁免。
如果申请者希望在自己的语言成绩之外做一个补充,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接受「InitialView」的面试结果作为参考。
西北大学普利兹克法学院(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itzker School of Law)官方表示对于托福的要求是总分至少100分,而对于雅思的要求是总分至少7.5分。
对于语言成绩豁免的条件,西北大学普利兹克法学院没有明确说明,表示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审核。如果申请者希望申请豁免,可以直接联系招生办公室。
杜克大学法学院(Duk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官方表示对于托福的要求是总分至少100分。
虽然杜克大学法学院表示其更青睐托福成绩,但仍会接受雅思成绩,而对于雅思的要求是总分至少7.5分。
如果希望申请语言要求豁免,申请者需要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 母语为英语。
· 如果申请者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的院校接受过至少3年教育,并且授课语言是英语。
康奈尔法学院(Cornell Law School)官方表示其同时接受托福和雅思成绩,但是并没有明确说明所需要的最低分数要求。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申请者,可以申请语言要求豁免。
· 美国公民或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
· 英国、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除魁北克地区)的公民。
· 过去5年内至少有2个全日制学年在美国、英国、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英语授课)、南非(英语授课)的院校接受教育。
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Georgetown University Law Center)官方表示托福总分应超过100分,各小分不低于25分。
虽然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表示更偏爱托福成绩,但是申请者也可以提交雅思成绩。雅思成绩需要总分至少7.5分,而各小分不低于7.0分。
申请者可以通过一份声明文书向法学院解释为什么自己可以获得英语要求豁免。
德克萨斯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School of Law)官方表示对于托福的要求是总分至少101分,而对于雅思的要求是总分至少7.5分。
如果申请者的第一法学位授予自澳大利亚、加拿大(除魁北克地区)、爱尔兰、新西兰、南非(英语授课大学)、英国、美国的大学,则可以申请英语要求豁免。
如果申请者的第一法学位也是授予自英语授课大学,但不在上述国家中,申请者可以提供该大学的英语授课证明进而申请英语要求豁免。
对于母语不是英语的LL.M.学生,法学院建议参加为期5周的学术英语项目(Academic English Program)。学生可以通过这个暑期课程提高英语流利程度,进而确保在LL.M.开学之后更快地融入全英文的课堂环境。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UCLA School of Law)官方表示对于托福总分的最低要求为96分。最低要求虽然如此,但其表示通常会期望申请者的托福总分达到100分以上。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表示更偏爱托福成绩,但申请者如果可以提交雅思总分7.5以上的成绩,在审核时与托福无异。但假如雅思总分达不到7.5分,仍建议提供托福成绩。
如果申请者的第一法学位授予自英文授课的院校机构,可以申请英语要求豁免。
范德堡法学院(Vanderbilt Law School)官方表示没有设置最低分数要求。但通常的标准是托福总分高于100分或雅思总分高于7.5分。其表示也会查看各小项的分数,但是稍低的单项小分并不意味着会被自动拒绝。
如果申请者对于自己的语言成绩没有把握,可以选择在个人陈述部分提供为自己英语能力加分的内容,比如在纯英语环境下生活的经历、以英语完成的工作、以英语发布的文章或书籍等。
对于母语不是英语、本科法律学位是在全英语授课的院校机构获得的申请者,可以申请英语要求豁免。
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 School of Law)接受托福与雅思成绩,但没有要求任何最低的成绩标准。
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没有明确指出语言要求豁免的条件,如果申请者认为具备豁免的条件,可以直接联系招生委员会申请。
南加州大学古尔德法学院(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Gould School of Law)接受托福与雅思成绩,并明确表示没有任何最低的语言成绩要求。
南加州大学古尔德法学院没有明确指出语言要求豁免的条件,如果申请者认为具备豁免的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Minnesota Law School)接受托福与雅思成绩。对于托福总分的最低要求为80分,但校方建议总分达到100分将更受青睐。而雅思总分的最低要求为6.5分。
如果申请者在授课语言为英语的院校机构获得高等教育学位,可以申请英语要求豁免。
加州大学欧文分校法学院(UC Irvine School of Law)接受托福与雅思成绩。对于托福总分的最低要求为95分,而对雅思总分的最低要求为6.5分。校方表示审核申请是全方面的,在语言成绩的审核方面不会非常严格遵照最低成绩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更好地考察申请者的语言能力,面试环节是申请加州大学欧文分校法学院的必需要求,面试的方式为Skype线上面试或线下面试(若申请者在加州)。
能够获得语言要求豁免的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是澳大利亚、加拿大(除魁北克地区)、新西兰、爱尔兰、英国、美国的公民。
· 在上述国家中,完成至少3年以上的高等教育。
波士顿大学法学院(Bosto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官方表示托福总分应超过100分,各小分不低于25分。此外申请者也可以提供总分至少7.0分的雅思成绩。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申请者,可以申请语言要求豁免。
· 在官方语言仅为英语的国家的授课语言为英语的大学院校中获得第一法学位。
· 在美国接受超过2年的高等教育。
对于语言成绩未达到最低要求的申请者,校方仍鼓励申请。但为了更好地在LL.M.项目中学习,申请者可能会被要求参与强化英语项目(Intensive English Language Program)。
埃默里大学法学院(Emory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接受托福与雅思成绩。对于托福总分的最低要求为100分,对雅思总分的最低要求则为7.0分。
埃默里大学法学院没有明确指出语言要求豁免的条件,如果申请者认为具备豁免的条件,可以直接联系招生委员会申请。
圣母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Law School)接受托福与雅思成绩。对于托福总分的最低要求为100分,而对雅思总分的最低要求为7.0分。
如果申请者毕业自英语授课的大学院校,则可以申请英语要求豁免。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The 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 Law School)官方表示托福总分应超过100分,各小分不低于25分。
虽然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表示更偏爱托福成绩,但申请者也可以提交雅思成绩。雅思成绩需要总分至少7.5分,各小分不低于7.0分。
申请者可以通过提交一份声明文书向法学院解释为什么自己可以获得英语要求豁免。
以上便是一里整理的T25美国法学院的托福、雅思、语言豁免要求的详尽解析。希望每一位LL.M.申请者都能一次考出理想的托福/雅思成绩,收获梦想法学院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