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孩子转学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确定时间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联系户籍所辖的小学,了解学位登记和转学手续办理的具体时间。
提出申请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准备资料转出学校需凭转入学校的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并准备好学籍资料,将这些资料录入计算机。
接收学生转入学校收到转学证明和学籍资料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接收学生。
三年级转学学籍不会自动转入新学校。
两所学校都同意转学之后,需要新学校在学籍网发起转学申请,然后由新学校所在教育局,批准后学生就读的原学校学籍网会显示,原学校同意后,所在的教育局同意,学生的学籍会转到新学校。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学校登记学生的信息,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