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当兵可以考军校。
报考条件:
(一)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其中报考机要、技术侦察专业的考生还应当符合招收机要人员政治条件 。
(二)青年学生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士兵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周。
(三)青年学生考生应当是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士兵考生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
(四)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应当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未婚。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院校招生工作条例》相关法律:
第二十条 军队院校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通过建立招生宣传网站、选派干部实地宣传、利用地方招生刊物等形式,向考生介绍军队院校基本情况、招生政策、专业设置、培训层次、培养目标、学员待遇以及毕业后的分配使用原则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可以选择生源质量高、国防教育基础好的普通中学,作为生源重点学校。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协同军地有关部门在普通中学开展国防教育,动员优秀青年学生报考军队院校。
第二十二条 士兵考生数量,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按照不少于本单位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
第二十三条 士兵考生对象,按照个人报名、基层单位民主推荐、基层党组织审查、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考核、党委审批的程序选拔确定。
旅团级单位选拔确定士兵考生对象,可以视情组织军事科目、文化科目预考和体格初检;选拔结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
第二十四条 士兵考生报考军队院校的志愿,采取个人选择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确定。
第二十五条 士兵考生所在单位应当在保证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教育管理等工作的同时,为考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二十六条 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必须经过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协调本省招生办公室,从报考军队院校的上线考生中,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数3至4倍的数量,确定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的考生对象;生源不足时,应当进行生源调剂,或者组织上线考生补充填报志愿。
第二十七条 对青年学生的政治考核,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毕业中学,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和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 对青年学生的面试,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面试工作人员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从军队院校统一选派。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面试工作人员应当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九条 对青年学生和士兵考生的体格检查,分别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指定军队中心以上医院或者相当的地方医疗机构,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
体格检查结果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体格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仅为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第三十条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按照要求汇总青年学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果,准确录入考生电子档案,并于录取工作开始前在招生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布。对属于考生个人隐私以及需要保密的信息,不得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网站-《中国人民***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全
百度百科-军校
在校大学生入伍可享受多项优待政策
根据有关政策,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在部队荣立一次三等功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退役大学生复学后,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受到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受到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应准其复学。
征兵工作同时规定,要尽可能安排入伍大学生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队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做到人尽其才。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要优先安排。对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
中国人民***院校招生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军队院校招生制度,保证干部选拔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现役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文职干部暂行条例》以及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培养军官和文职干部的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和普通中学毕业生学员工作。
第三条 军队院校招生,是选拔培养军队生长干部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军队质量建设,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基础工作。
第四条 军队院校招生,必须把政治合格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的选拔标准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培训、训用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 招收士兵学员,在逐级选拔的基础上,实行军事科目考核和全军统一的文化科目考试;招收地方普通中学毕业生学员,从参加普通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中录取。
第六条 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由总政治部归口管理,实行总部、大军区级单位以及部队、院校分级负责制,以各级政治机关为主,司令机关和后勤机关协助组织实施。
第二章 招生办公室及其职责
第七条 在总政治部干部部设立全军招生办公室,由总参谋部军训训、总后勤部财务部和卫生部有关人员参加。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军委、总部关于干部培训工作的指示和政策规定;
(二)指导检查全军考生的选拔、文化科目考试、军事科目考核和体格检查工作。
(三)组织军队院校招收地方普通中学毕业生的工作;
(四)管理招生录取、指导检查入学新生的复查复试工作;
(五)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组织督促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第八条 大军区级单位在本级政治部干部部设立招生办公室,由本级司令部军训(院校)部、后勤部卫生部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总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计划,拟制本单位招生方案和实施办法;
(二)指导所属单位选拔培养士兵学员苗子、确定报考对象、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考核、文化补习和思想教育;
(三)组织实施文化科目考试、军事科目考核和体格检查工作;
(四)负责组织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
(五)指导所属院校的招生和复查、复试工作;
(六)检查所属单位执行招生政策规定情况。
第九条 部队军、师级单位应当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团级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的招生政策规定和计划;指导部队选拔培养士兵学员苗子和考生;组织士兵考生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军事科目考核和体格检查。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还应当负责协调军队院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地方普通中学毕业生的工作。
第十条 院校由教务、干部、卫生等部门组成招生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干部部门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总部的招生政策规定,按照计划组织招生;
(二)培训和派遣招生工作人员;
(三)审核录取士兵和地方普通中学毕业生考生;
(四)组织实施对入学新生的复查和复试;
(五)总结招生工作经验,上报统计材料。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军队院校招生计划,依据《全军军官院校训练任务规划》和干部队伍补充更替的需要制定,由干部部门归口管理。
第十二条 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计划,由总政治部会同总参谋部下达;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所属院校面向本系统的招收士兵学员计划,由该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达的计划,会同司令部下达。
招收地方普通中学毕业生学员的计划,由总政治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制定。
第四章 招生对象的基本条件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士兵考生,必须听党的话,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立志献身国防事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指挥;工作积极,有培养前途。地方普通中学考生,必须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报考机要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中央军委关于招收机要人员的政治审查条件。
(二)士兵考生应当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高中毕业士兵考生数量不足时,可以允许具有初中毕业文体程度的士兵报考指挥专业三年制中专班。地方普通中学毕业生报大学本科或者专科班的,应当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中专班的,应当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
(三)报机要、技术侦察、护理专业的士兵,服现役须满一上以上;招考其他专业的士兵,股现役须满两年以上。士兵考生一般应当在本师级单位服役满一年。地方普通中学考生一般应当是应届毕业生。
(四)报考机要、技术侦察、护理专业的士兵,年龄应当在二十岁以上;报考其他专业的士兵,年龄应当在二十二岁以下;入伍时年满二十岁的高中毕业士兵,年龄可以放宽到二十三岁(均截止当年一月一日)。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一至二岁。
地方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的考生,年龄应当在二十岁以下;初中毕业的考生,年龄应当在十六岁以下(均截止当年九月一日)。
(五)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未婚。
第十四条 报考初级指挥专业的士兵,应当具有培养为基层指挥军官的基本素质,在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建制连队战斗班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满一年(截止当年九月一日)。
海军、空军及兵种的初级指挥专业,在班长、副班长考生数量不足时,士兵骨干也可以报考。
第十五条 报考体育、新闻、文学艺术等专业考生的其他条件,由总政治部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具备报考基本条件、德才表现突出、工作成绩显著的优秀士兵,可以限额免试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
第五章 选拔和培养
第十七条 士兵考生的选拔和培养,是基层单位的重要职责,由团(旅)级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士兵考生从学员苗子中确定,学员苗子从优秀士兵中选拔。
第十八条 选拔士兵学员苗子应当从征兵时抓起,优先选征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入伍。新兵补入连队后,党支部应当按照招生对象的基本条件,适时提出学员苗子预选名单,经营级单位党委审查,报团(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学员苗子数量应当占年度兵员的百分之十左右。
第十九条 士兵学员苗子应当优先送教导队培养,适时任命为班长、副班长和在其他骨干岗位上锻炼,并结合士兵退伍等时机,对学员苗子进行筛选和调整。
第二十条 确定士兵考生,必须履行党支部提名、群众评议、营级党委审查、政治机关考核、团(旅)级党委审批的程序。考生名单要向全体士兵公布,其档案送团(旅)级单位政治机关管理。
第二十一条 选拔士兵保送对象,由营级单位党委推荐,团(旅)级单位党委提名,师、军级政治机关审核,大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审批。团(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应当张榜公布选拔结果。
第二十二条 士兵考生及士兵保送对象确定后,应当安排军事、文化强化训练,以复习文化为主,一般由师级单位组织。
第二十三条 士兵考生填报志愿,采取个人志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可以填报两个志愿,并对是否服从调整录取表明态度。《献身国防事业志愿书》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
第二十四条 招收地方普通中学毕业生,院校应当加强招生宣传,动员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和有特长的学生报考军队院校。逐步建立一批地区、县(市)重点中学为主的生源基地。
第六章 政治思想考核
第二十五条 对士兵考生的政治思想考核,主要考察政治信念、思想品质、道德观念、服役态度和工作成绩,以及考生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客观、准确地作出鉴定。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报考军队院校。
第二十六条 对地方普通中学毕业生考生的政治思想考核,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和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地方普通中学毕业生工作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军事科目考核
第二十七条 报考军队院校的士兵考生,必须参加军事科目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文化科目考试。报考初级指挥专业的,考核军事共同科目和军事专业科目;报考其他专业的,考核军事共同科目。参加考核的人数一般为参加文化科目考试人数的一点二倍。
第二十八条 军事科目考核的内容和计分方法,由总参谋部军训部会同总政治部干部部确定。总参谋部军训部负责组织命题和拟制考核方法。
第二十九条 军事科目考核的组织实施,以各级司令机关为主,政治机关和后勤机关协助。考核成绩由主考单位填入《军事科目考核成绩登记表》。
第八章 体格检查
第三十条 考生的体格检查,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规定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第三十一条 士兵和地方普通中学毕业生考生的体格检查,必须在大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或者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指定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生应当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体格检查表须经主检医师签名和医疗单位盖章。
第九章 文化科目考试
第三十二条 全军文化科目统一考试的科目、分值,由总参谋部军训部会同总政治干部部确定。命题、审订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由总参谋部军训部负责。全军文化科目统一考试,由各级干部部门会同军训(院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 高中毕业的士兵考生,文化统一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六门;初中毕业的士兵考生,只考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四门。
第三十四条 士兵参加文化科目考试的人数为招生总数的一点五倍以上。考场设在师(旅)级以上单位,考生座位必须单人单桌、单行。监考人员必须履行职责,严格考场纪律。
第三十五条 考试结束后,必须按照保密要求将考生答卷密封、上送和接收。阅卷评分由大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组织。文化统一考试成绩应当通知考生本人。
第三十六条 地方普通中学毕业生考生的文化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十章 录 取
第三十七条 对士兵考生,应当根据招生数量、条件及专业要求,结合本人志愿,从政治、军事、文化、身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对象由大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确定,招生院校审核录取。
第三十八条 初级指挥专业一般在本兵种士兵考生范围内录取,少数特殊专业在本专业士兵考生中录取,其他专业统一录取。进入录取范围内的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确定培训层次,优先满足本科和大专招生计划。
保送对象免试入学仅限定于中专班,如本人参加文化统一考试,达到大专或者本科录取要求的,优先入大专或者本科班学习。
第三十九条 对驻边疆、海岛、高原等艰苦地区的部队的士兵,以及驻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部队的少数民族士兵,实行定向招生和定向分配。在招生录取中,应当给予他们适当照顾。
第四十条 士兵考生录取工作于每年八月二十日前结束。考生被录取后,由大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在《士兵考生登记表》上签署意见,签发《士兵考生入学批准书》,连同文化统一考试试卷一并装入考生档案移交院校。招生院校填发《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必须公开,部队应当做好落榜考生的思想工作。
第四十一条 录取地方普通中学毕业生,招生院校应当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填发《录取通知书》和《普通中学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
第四十二条 军队院校不得录取士兵委托代培生和士兵自费生。
第十一章 复查和复试
第四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院校进行政治、身体复查和军事、文化复试。复查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淘汰。
第四十四条 被淘汰的士兵考生,退回入学前所在团(旅)级单位,《士兵考生入学批准书》随即注销,并连同其档案在一周内转回考生入学前的大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部队应当配合院校做好工作。被淘汰的地方普通中学的考生,退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其档案移交入学前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十二章 招生经费
第四十五条 军队院校招生经费,由总后勤部制订标准,列院校教育费科目,按后勤财务系统报领。经费开支范围,按照总后勤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招收士兵学员的经费由大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掌握;招收地方普通中学毕业生学员的体检费,由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政治部掌握,其它经费由招生院校掌握;军事科目考核经费,由大军区级单位军训(院校)部门按照标准统一分配。
第十三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七条 对招生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纪律条令》的规定实施奖励。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或者入学资格,对士兵考生,可以视情给予处分:
(一)涂改或者伪造档案材料,假报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民族、入伍时间、职务等,骗取报考资格的;
(二)在文化科目考试、军事科目考核、体格检查、院校复查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采取贿赂手段,取得报考、录取或者入学资格的;
(四)有其他违反招生纪律行为的。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生工作人员,立即停止其招生工作,按照《中国人民***纪律条令》给予纪律处分:
(一)涂改或者伪造考生的档案材料、试卷、考试分数,在监考、阅卷中****的;
(二)纵容或者伙同他人****、弄虚作假的;
(三)收受或者索取贿赂的;
(四)**或者泄漏试题、答案、评分标准的;
(五)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
第五十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由总政治部干部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条例不符的,以本条例为准。
第五十三条 军队干部入院校学习和军队院校招收飞行学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院校招生工作。具体细则,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制定。
一、可以报考,家长注意了,考生的年龄达到下面的范围就可直接报考军校了哦:
17周岁至2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
二、多少分可以考上军校?
至于分数来讲,不同的军校分数差异巨大,比如有着“军中清华”之称的国防科技大学,基本上录取难度不低于考上清华北大!其最低分数比同等线飙升100多分哦!
按照考生分数,也有把考军校分为三种的:
1、超一本线40-60左右一般是陆军类后勤类军校。
2、超一本线80-110分,一般五大军种工程院校。
3、超一本线120-150分的,上国防科技,信息工程等院校没有问题的哦。
4、运气好的,每年也有捡漏的,报考军校要比报考地方院校偶然性要大,就看看你家孩子的运气怎么样哦。
一八年高考的时候可直接报军校吗,多少分能过?
三、高考生录取的基本要求:
1、年龄17-20周岁。
2、只取高应届毕业生。
3、非指挥类院校,裸眼视力4.6以上,指挥类院校裸眼视力5.0以上。
4、男生身高大于等于162,女生身高大于等于160。
一八年高考的时候可直接报军校吗,多少分能过?
5、体检无O形腿、X形腿、纹身等体检异常。
去军校和去普通高校不同,高考完要立马进行政审,然后估分填报军校,再之后是体检,如果政审合格,体检过了,高考分数也过线了,那么恭喜,被录取了。
有一项环节缺失都不可以,所以如果准备参考军校,考生和家长在高考完的暑假里,也是很忙的。
一八年高考的时候可直接报军校吗,多少分能过?
能够成为一名军校生,是一件光荣而又自豪的事情,而且相比较其他普通大学来讲,也是一个不错的就业方式,今年北京大学生入伍两年的义务兵可以发放津贴26.6万元,因此选择当兵绝对是一件非常不错的事情。而且如果报考上,孩子上大学的一切费用就不用担心,从此以后,孩子的一生都是有工作、有保障的哦。
军校即教育和培养军官的军事院校(包括武警类院校)入校条件入校:
1、爱中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
3、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对特别优秀的考生,视力和身高标准可适当放宽。
4、想报考军校,首先要了解军校选拔时的基本要求:一是军校招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二是军校只招收高中应届毕业生。符合这两个条件才可以报考。
5、高考分数和分数线公布以后,市地招生办通知报考军校志愿且分数上线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
军校
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底或7月初。
6、面试的要求包括:男生身高1.62米以上,女生1.58米以上;男生体重50公斤以上,女生45公斤以上;发育正常,体形匀称,无O形腿、X形腿,无特体;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文身);语言表达流利,无口吃;表情自然,举止文明有礼,衣着整洁得当,动作协调自然;报考动机明确,愿为祖国国防事业献身。
7、面试办法主要有三种:一是提问,通过问答,了解考生有无良好的动机,有何爱好特长,听令是否准确,反应是否敏锐,口齿是否清楚;二是观察,通过对考生坐、立、行的观察,看体形、仪表举止神态是否符合标准;三是检测,对面试中有疑问的可操作项目进行测试,如测量身高、体重等。
8、面试结果不打分,只记合格与不合格。上线考生的面试检测情况也是军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9、军队院校对考生身体条件有较高的要求,但不同的专业要求也不尽相同。如报考初级指挥专业,不仅视力条件比技术专业要求高,而且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气质和强健的体魄,适合培养为初级指挥官。
10、关于考生身体条件限制和专业要求,考生可根据《中国人民***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对照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报考的专业。
11、另外要注意,军校招生体检先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同时进行,录取分数线划定后,对填报军校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或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再按军校招生体检标准组织复检。复检项目为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及女性考生的妇科检查。复检与面试一同进行,面试合格方进行复检。
12、军队院校招生实行在面试的基础上提前单独录取的办法。凡报考军校的考生,不能兼报公安、司法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提前录取院校。对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面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择优录取。
13、另外,根据军校的性质和任务,一部分院校不招收女生或限制了女生比例。女性考生在报考时要认真阅读招生计划目录上的有关要求,切勿误报。
14、还有,高考录取并轨之后,军事院校成为考生报考的热点,一般情况下军校录取分数线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