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培训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办理人需要了解清楚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的位置,办理人需要确定公司类型,选好公司名称,然后到工商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
2、核名通过后,工商局会给到办理人一张通知书,拿到通知后,准备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要的资料;
3、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工商局,进行开业登记,等待工商局办理执照即可。
艺术培训学校属于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应当经审批才能取得办学资格,进行法人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基本程序有:
1、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
2、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学校即宣告成立。后期如果开学招生的话,还需要进行消防审批、税务登记等程序。
法律依据
《工商企业登记法》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三)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第十四条 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申请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驳回通知书》,并当场向申请人说明驳回的理由。
受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办理。
登记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不得收取费用。
1、办学许可证。凡是民办类培训机构都需要办理此证,开办艺术培训班亦不例外。投资者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教育局领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内容,再提交给窗口的工作人员,审批通过,即可颁发此证。
2、工商营业执照。只要你是以实体店的形式来做生意,那么,就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投资者需要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法人身份证、资信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工商局办理此证。
3、消防审批。投资者需要去当地的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审批手续,以确保门店的消防设施合乎标准。如果,投资者开设的艺术培训班还提供吃饭的话,那么,还得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
4、税务登记证。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后,投资者刻好的公章之后,就去去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领取增值性发票了。
扩展资料:
办艺术培训班的基本条件
1、投资者是中国的合法公民,有教育培训行业工作经验;
2、投资者在当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店铺面积至少要几十平米,位置可选在小区、商业街等地方;
3、投资者具备一定的投资实力,启动资金充足,有招聘员工、管理员工及店铺等方面的能力;
开一个培训机构都要经过教育局的认可,拿到办学许可证。\x0d\1、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x0d\2、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x0d\3、办理税务登记。\x0d\4、支付注册资金。\x0d\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x0d\\x0d\(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x0d\(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x0d\(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x0d\(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法律分析:艺术培训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办理人需要了解清楚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的位置,办理人需要确定公司类型,选好公司名称,然后到工商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
2、核名通过后,工商局会给到办理人一张通知书,拿到通知后,准备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要的资料;
3、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工商局,进行开业登记,等待工商局办理执照即可。
艺术培训学校属于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应当经审批才能取得办学资格,进行法人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基本程序有:
1、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
2、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学校即宣告成立。后期如果开学招生的话,还需要进行消防审批、税务登记等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企业登记法》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三)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第十四条 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申请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驳回通知书》,并当场向申请人说明驳回的理由。
受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办理。
登记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不得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