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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科技大学分数线

  • 分类:知识学习
  • 更新时间:2025-04-06
  • 发布时间:2024-05-12 18:35:07
2021年太原科技大学在天津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1、录取位次为31123,在河北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04、录取位次为14178。如下:省份 院校 科目 最低分 位次 北京 太原科技大学 综合 44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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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原科技大学在天津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1、录取位次为31123,在河北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04、录取位次为14178。如下:

省份 院校 科目 最低分 位次

北京 太原科技大学 综合 446 32039

天津 太原科技大学 综合 511 31123

河北 太原科技大学 历史 532 20056

河北 太原科技大学 物理 505 82447

山西 太原科技大学 文科 504 14178

山西 太原科技大学 理科 468 55860

内蒙古 太原科技大学 文科 449 12145

内蒙古 太原科技大学 理科 369 41890

太原科技大学

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是山西省人民**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高校。

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的山西省机械制造工业学校;1953年,更名为第一机械工业部太原机器制造学校;1960年,更名为太原重型机械学院;2004年,更名为太原科技大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太原科技大学

山西科技学院河南招生代码是多少

太原科技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太原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109 。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卫英慧,太原科技大学校长。

第八条 办学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窊流路66号(主校区);

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陵沁线666号(晋城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有关招生事宜。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分数级差。对加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若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江苏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排序。江苏省文理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达到2B,必测科目达到4C1合格。

第十五条 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七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可以提供英语、日语、德语的外语语种教学。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艺术省统考或联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成绩并列,则按艺术成绩择优录取;我校艺术类只招收艺术(文)考生。

第十九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后,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是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教学资源、专业结构和发展趋势,结合各学院提出的建议编制招生计划。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第二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编制预留计划30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太原科技大学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太原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太原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科技大学学位证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费严格按照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作取消学籍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太原科技大学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

太原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tyust.edu.cn/

电话:0351-6963310,6998011 传真:0351-6998013 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西中环窊流路66号太原科技大学招生办 邮编:030024

武汉科技学院,太原科技的09美术单招分数线

13597。根据查询山西省教育部官网得知,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信息中,山西科技学院的原始标识码为4114013597,默认取后5位13597为学校代码。山西科技学院是2021年在山西省独立学院转设过程中,依托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和太原科技大学晋城校区而独立设置的省属公办本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是山西省委省**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在山西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布局,是山西省和晋城市共同支持建设的理工类应用型高校。

太原科技大学幼儿园对外招生吗

武汉科技学院2009年艺术招生考试合格分数线

一、外省美术类

省份 合格线

山东 163分

湖南、江苏、辽宁、安徽 168分

福建、甘肃、河南、黑龙江、河北 170分

江西、山西 172分

广东、广西 176分

二、湖北美术类

专业 合格线

服装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与贸易、服饰形象设计 340分

装潢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商业摄影、数字化影像艺术设计 332分

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 353分

动画 345分

工业设计 353分

太原科技大学招生网

http://www1.tyust.edu.cn/yuanxi/z**/z**.htm

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对外招生。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官网显示,太原科技大学幼儿园将于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招收新生。招生范围,优先录取:户籍在三桥派出所,且住所在金刚里南区的适龄幼儿(幼儿必须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空余录取:太原市城区户籍适龄幼儿。

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名称: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 学院代码:13597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六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贾月顺,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院长

第八条 办学地点:太原市晋祠路南二段264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普通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全院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订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时承认加分。若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计算机类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提供英、日、德的外语教学。

第十六条 专升本、对口本科的录取原则是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只在山西省内招生,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根据艺术专业省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是根据学院的总体发展规划、教学资源、专业结构和发展趋势,结合各系提出的建议确定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

对口升学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名称: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

专升本颁发毕业证书名称: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专科起点本科。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我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作取消学籍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

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www.kdhk.cn/

电话:0351-6963310,6998011

传真:0351-6998013

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窊流路66号 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招生办

邮编:0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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