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中小学因学校属于有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按规定就不能设置党组,只能设置党支部或者党总支,而大学属于党委,学校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有计划的以影响受教育学校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并最终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达到预定目的的社会活动。
正处级。浙江工商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创校之初即为我省商业教育之先驱,也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商业专门学校之一。浙江工商大学党委书记是正处级级别。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百余年来学校一直秉承商科办学传统,尤其是1998年从原商业部直属院校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以来,学校坚持走特色办学之路。
浙江工业大学既不是985工程高校,也不是211工程高校,学校主校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教育部与浙江省人民**共建的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入选“111计划”、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国**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孔子学院奖学金接收院校、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为亚洲规划院校联盟(APSA)、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
学校历史
1953年7月3日,中央人民**重工业部据根据政务院“必须对中等技术教育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整顿和发展”的指示精神,发文将浙江省温州工业学校、浙江省杭州工业学校化工科、江苏省苏州高级工业技术学校化工科合并,并选址杭州市建校,校名为中央人民**重工业部杭州化学工业学校。校园占地235亩,设无机物工艺、分析化学、化学工厂机械装备等3个专业。三校合并后,有学生835名,19个班级(其中6个在温州)。浙江省温州工业学校改名为中央人民**重工业部杭州化学工业学校温州分校。
1953年9月10日,学校正式开学,14日举行开学典礼,是为校庆纪念日。
1954年暑假撤销温州分校,迁回杭州。
1958年,列为省管的重点中等专业学校。
1958年6月,学校归属浙江省人民委员会领导,校名改为浙江化工专科学校,当年招收专科生。
1960年2月,浙江省委决定在衢州城郊以浙江化工专科学校为基础,衢州化工专科学校并入,建立浙江化工学院,校址选在衢州城南石室公社(今衢州市柯城区石室乡)烂柯山下。
1960年2月22日破土动工,开始了第二个校园的建设。
1962年8月,校名改为浙江化工学院,同时撤消杭州分部,中专恢复杭州化工学校建制,改由浙江省化工厅领导。
1963年7月,浙江化工学院、杭州化工学校又同归化工部领导。化学工业部决定浙江化工学院迁回杭州,与杭州化工学校共同使用文一路校舍,并负责领导杭州化工学校。
1965年11月,两校再次归浙江省管理,浙江化工学院又迁回衢州原址办学。杭州化工学校仍留在杭州,由省化工厅领导。
1966-1976年期间文化大革命,其中1966-1970中断招生四年。
1970年7月27日,浙江省革委会决定撤销杭州化工学校,将学校(包括147名教职工及有关校产)并入浙江化工学院,人员与物资于当年11月起分批迁往衢州。1978年5月12日,浙江省委下文创办浙江工学院,校址选在西湖区(现为下城区)上塘公社潮王、东新大,规划用地430亩,按3000名学生规模设计。同年7月29日,组建“浙江工学院筹建领导小组”。1979年4月4日破土动工。
1979年,浙江工学院宁波分校(宁波市一所工科大专学校)创建;成立第二年,浙江省轻工业厅与宁波市**协商,决定办一所以培养纺织工业技术人才为主的省属中专,在浙江工学院宁波分校的基础上建立浙江省纺织工业学校(现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校址迁到江北区姚江边上。
1980年,浙江化工学院作为建校基础并入浙江工学院。
1980年8月4日,浙江工学院临时党委成立,确定了边基建、边迁校、边办学的方针。
1985年,浙江工学院浙西分校创办。
1991年10月,浙江省人民**开始与祖籍嘉兴的台湾实业家张子良先生洽谈捐资在浙江工学院基础上共建浙江工业大学之事。
1993年12月2日,浙江省人民**发文同意浙江工学院更名为浙江工业大学;学校下设工商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和工程技术3个学院;浙江工学院浙西分校更名为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1999年7月,省**发文,将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的杭州船舶工业学校并入浙江工业大学,定名为浙江工业大学之江校区;学校决定在之江校区创办民办机制运作的独立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2001年3月,浙江省**下发专题会议纪要,将省建材工业总公司所属的浙江建材工业学校并入浙江工业大学。
2010年3月,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升格更名为衢州学院。6月,浙江工业大学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7年3月 ,浙江工业大学社会主义学院正式成立。7月,浙江工业大学签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
师资力量
截至2021年2月,学校有教职工3125人,其中专任教师2277人,正高级职称教师487人,副高级职称教师97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605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双聘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10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浙江省特级专家9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2人、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42人。
学科建设
截至2022年2月,学校设有26个二级学院和1个部,另有独立学院1个,开设本科招生专业6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浙江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3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3个、11个省一流学科(A类)和7个省一流学科(B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16个,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浙江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0个,省优势专业17个,省特色专业12个。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工业催化
国家级特色专业:制药工程、生物工程、应用化学、汉语言文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
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制药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安全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生物工程、软件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机械工程
省级重点一级学科: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药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省重点学科:化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信息与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中药学、 城市规划与设计、管理科学与工程、结构工程、新闻传播学、桥梁与隧道工程、设计艺术学、食品科学、应用数学、刑法学、光学、教育技术学、化学生物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农药学、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
省优势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化学、汉语言文学、生物工程、环境工程、应用物理学、工业设计、自动化、软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土木工程、制药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科研
截至2021年2月,学校建有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牵头建设)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11个、浙江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12个(包括参建)、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浙江省工程实验室2个。
截至2021年2月,浙江工业大学共建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5个。
学校先后有400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22项。
学术资源
截至2021年2月,浙江工业大学图书馆共有馆藏图书已达1028万余册,中外期刊37174种。其中印刷型图书231.4万册,电子图书163.7万册,印刷型期刊合订本20.2万册,电子型期刊合订本87.2万册,硕、博士论文322.4万册。主要收藏中、英、德、法、日、俄等文种的专业文献,文献覆盖文、理、工、法、农、经济、管理、医药、教育等学科门类,尤其以化学工程、机电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经贸管理等类文献最为丰富。被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授予“浙江省高校图书馆2013—2014年度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985工程是指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世纪之交为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而做出的重大决策。
1998年5月4日,时任国家主席***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代表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向全社会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
211工程是指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于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启动。
“211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重点建设工作,是中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中华民族面对世纪之交的中国国内外形势而作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
高校行政级别是指在中国大陆根据各高等学校的不同而有相应的行政级别。通常大家所说的行政级别是指高校校长(党委书记或者院长)的行政级别。
中国大陆有32所高校行政级别都为副部级(其中,将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也排列于此),具体名单如下:
北京市(7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天津市(2所)天津大学、南开大学
东北地区(3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陕西省(3所)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上海市(3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
江苏省(2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湖北省(2所)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省(2所)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安徽省(1所)中国科技大学
福建省(1所)厦门大学
广东省(1所)中山大学
浙江省(1所)浙江大学
四川省(1所)四川大学
重庆市(1所)重庆大学
山东省(1所)山东大学
甘肃省(1所)兰州大学
另外,一般本科以上高校都是厅局级,专科高校是副厅局级。省属高校一般都是正厅或者副厅级别,其中归属省**直属的为正厅级,归属省教育厅的为副厅级。
但是,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学校等事业单位“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高校行政级别的取消从此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