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人进行的无证无照的学科补课行为,这个行为和上一个案例中,行为人是组织并非个人,相同点都是补课地点都是在小区内,非常隐蔽,并且这名涉嫌违规补课的教师也并没有办法提供教师资格证,这也意味着这名老师或许根本不具备做老师的资格,而针对这起案例则是直接责令停止营业并解散该机构,而且要退还学生费用,并且这名违规补课的教师也会因为涉嫌违法被处理。
对违规个人家教辅导提出了最严厉的惩戒措施,就是将上个人征信报告,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这两条已经明确:没有资质及证照的大学生及个人到学生家里做家庭教师是违规的! 没有教师资格的个人开展学科培训也是违规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三十一条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
第三十三条 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安排的寄养家庭、接受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如下:
规定适用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要求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共同**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
规定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依法按照行政处罚权限实施,分别对线下、线上校外培训的管辖作出规定。同时,根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
重与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的衔接,结合校外培训执法实际,明确立案结案标准、调查职权、听证告知情形、违法所得认定标准等,着力规范校外培训执法行为。
要求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公开通报机制、统计报告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既强化对处罚过程中滥用、超越职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又督促执法机关积极履行职责,依法严查校外培训违法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久久为功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第一章总则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规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行为,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实施机关、管辖和适用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依法按照行政处罚权限实施。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应当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执法过程协作配合、执法结果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
违法的。?
打开App学校打印店卖论文,实习报告,盖章都可以作假?这样是否违法呢?
关注问题?写回答青蓝研习社的蛋姐
专注职前教育,已帮助20w+大学生(danjie183vx)
就事论事,你这个论文,肯定是违法的,一篇论文怎么可能和写口水诗一样,一天写个几白篇,那肯定要不就是抄袭,要不就是代写,这种事就是违规的。
关于实习报告,这个涉及的是个人诚信的问题,学校本身对这个管理并不是很严格,所以,很多不想去实习,的基本会去外面找人服务。
最后一个盖章,这个不好判别,你不知道这个公司是不是自己的就给随便盖,没有哪一家的公司的公章是可以随便盖的,任何文件都是有法律效应的,只要公司的负责人不是傻子,就不会做出这样的事,除非你俩是亲戚,是很熟的朋友,不然是不会给盖章,更别讲打印店这种随便盖章的行为。
然后学校一看,一个学校有这么多都是这家公司的实习,咋,这是家大厂吗?你找这样的盖章,不是上赶着给自己找事,所以,能去实习的,就去实习,别人这样干通过了,你也别有情绪,实习学到的是自己的,就算啥也没学到,你也没有风险。
如果实在是没有时间实习,也要盖章证明的,找线上,找线上,找线上,时间段,含金量高,有帮助。
违法。
如果人离职了却没有写申请,人才市场需要一个手续否则不能办理所以权益之法,但应该通知离职者本人。这个是不可以由别人来提些提交的,因为员工离职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的事情,不能用第三人来代替。离职报告必须由本人填写,不过因为个人未填写负责人或其他人代填写也无关紧要,对你影响不大,不必担心。
实习报告让别人代写种笔体能过关。实习报告是可以由别人代笔的,最后必须要本人签字,实习报告是对自己过去某一阶段的学习或工作的自我分析和总结,写自我鉴定可以帮助本身正确地认识自我,发现本身的不足和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