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学生补助标准具体如下:
1、残疾学生或低保(低边)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在规定学业年限内接受三年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中专、技校)教育的,每生每学年给予2000元的就学补助;其他残疾人家庭子女在规定学业年限内接受初中及以下、高中教育的,每生每学年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的就学补助;
2、残疾学生或低保(低边)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就读全日制大专、本科院校的,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0元就学补助,其他残疾人家庭子女每生每学年给予5000元就学补助。残疾人参加成人高考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给予一次性助学补助10000元;
3、视力、听力(语言)、智力残疾学生在区外接受特殊教育的,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就学补助;
4、残疾学生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证书的,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自强奖学金,同一学年获多项荣誉证书的按最高等次奖励;
5、残疾学生和低保(低边)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全日制大专、本科院校的,对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扣除原有就学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给予全额补助,每学年限额30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一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各级人民**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
各级人民**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学生有残疾证的可以申请助学金
残疾证即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残疾证可以申请助学金的具体案例:
据介绍, 具有本市户籍的学龄前残疾儿童,进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持残疾人证的3-6岁残疾儿童,每生每年助学金1000元。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学生:具有本市户籍,持残疾人证,就读小学、初中的残疾人学生,包括具有学籍送教上门的残疾人学生,每生每年助学金1000元。
高中(中专)阶段残疾人学生:具有本市户籍,持残疾人证,就读高中阶段(含中专)的残疾人学生,每生每年助学金1000元。
对于高等教育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具有本市户籍,持残疾人证,考取国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本科、研究生和博士生)的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其中,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低保和低保边缘)每生每年助学金3000元;
对于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困难,严重影响学生入学的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在入学当年一次性发放助学金2500元。
大学生在学校在籍期间,包括留级期间也可申请领取助学金。在残疾人接受成人教育期间,凡具有本市户籍,持残疾人证,参加成人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的残疾人,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一次性助学金2500元。
此外,助学金每年复审一次,对于已审批的在校(园)残疾人学生,每年9月底前,由学校(幼儿园)为残疾人学生出具在校(园)就读证明,送至学生户籍所在地残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